问答题X 纠错
孕16—24周、24—28周各进行1次产前保健服务,对孕妇的健康状况和胎儿的生长发育情况进行评估和指导。
内容包括:
(1)孕妇健康情况评估:通过询问、观察、产科检查、实验室检查对孕妇健康和胎儿的生长发育状况进行评估,识别需要作产前诊断和有异常需要转诊的孕妇。
(2)对未发现异常的孕妇,除了进行孕期的一般保健、心理、运动和营养指导外,孕16—20周重点进行预防出生缺陷的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的宣传告知,并建议到上级出院进行相应检查。
(3)孕24—28周重点加强自我监护方法指导、母乳喂养指导和分娩准备教育,建议孕24—28周到上级医疗机构进行妊娠期糖尿病筛查,并落实孕28周转上级医疗机构继续产前检查和住院分娩。
(4)对发现有异常的孕妇,要转上级医疗机构。
(5)对出现危急征象的孕妇,要立即转上级医疗机构急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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