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X 纠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定期减征或者免征房产税。另外,关于房屋租赁税费的征收,各地政府多有特殊规定。因此,纳税前向当地地税部门咨询还是必要的。以北京为例,根据《北京市个人出租房屋税收征收管理办法》,对房屋租赁税费征收做出了以下调整:
(1)取消了对外籍人士的特殊对待
个人,含外籍个人、华侨、港澳台同胞,在北京市范围内出租房屋而发生的应税行为,均适用《北京市个人出租房屋税收征收管理办法》。
(2)多个税费合并征收
个人出租房屋并取得收入,依法应分别申报缴纳以下税费: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房地产税、印花税。对个人出租房屋应征收的各项税费应按规定计算。为便利征收,降低税收成本,也可采取按每一百元应税收入含五元的税额的负担水平统一计算应纳税额,即按实际收入的5%计征。
对于个人转租或再转租以及非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的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的收入,按实际收入的2.5%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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