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项选择题X 纠错

A.从海平面至排气筒出口处的高度
B.从排气筒底部至排气筒出口处的高度
C.排气筒高于附近建筑物的高度
D.排气筒所在的地平面至排气筒出口处的高度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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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选择题

A.标准状态下的干空气
B.标准状态下的空气
C.监测状态下的干空气
D.监测状态下的空气

单项选择题

A.1997年1月1日后建设的单位
B.1997年12月1日后建设的单位
C.1998年1月1日后建设的单位
D.2000年1月1日后建设的单位

填空题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规定:水质项目的分析方法应优先选择其附表4~表6规定的方法,也可采用ISO方法体系等其他(),但必须进行适用性检验。

参考答案:等效分析方法

填空题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规定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项,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项,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项的标准限值。

参考答案:24;5;80

问答题

2000年8月,某村民委员会在原告周某某房前约40m 处安装一25W广播喇叭,并于每日晨7时至7时30分、中午11时30分至11时45分、晚5时30分至6时30分,转播新闻广播节目。原告以广播喇叭声严重干扰生活、学习为由,找到被告,要求予以解决,未果。2002年7月,原告委托区环境保护监测站进行噪声监测,监测结果为:“测点1”昼间73.5dB,“测点2”昼间73.6dB,超出国家规定标准。以此为据,原告起诉至法院,并向法院提供了区环境保护监测站的监测结果等证据,要求被告停止侵害。 
法院认为,农村广播是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舆论工具。农村广播产生的音量是否为环境噪声相关法律所规范,尚无明确的规定。因此,对原告要求被告拆除广播喇叭的请求,无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请就此案的审理,陈述你的意见。

参考答案:第一,本案真容易的核心问题主要在于农村广播到底应否列为噪声污染。《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条第1款对&ld...

问答题

某造纸厂位于城西工业区,由于生产发展的需要决定建设新厂。新厂址位于城东开发区。新项目的环评报告书于1998年8月获审批通过。由于配套资金一直没有到位,新项目开工建设一个月后便一直处于停工状态。2000年,老厂旁边的纺织厂倒闭,该厂为整合资源,决定买入纺织厂地皮并按设计方案在该地皮建设新厂。新厂于2001年建成,并于2001年底投入试生产。新项目的生产规模与环评相同,但是污水处理设施没有建设,仍使用老厂的设施处理,致使老厂的污水处理设施处于超负荷状态。经环境监测部门对排污口排放的污水进行监测,表明废水污染物排放严重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环保部门对该厂的行为应如何处理?

参考答案:应由负责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该新建项目停止试生产,限期该企业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

问答题

某造纸厂位于城西工业区,由于生产发展的需要决定建设新厂。新厂址位于城东开发区。新项目的环评报告书于1998年8月获审批通过。由于配套资金一直没有到位,新项目开工建设一个月后便一直处于停工状态。2000年,老厂旁边的纺织厂倒闭,该厂为整合资源,决定买入纺织厂地皮并按设计方案在该地皮建设新厂。新厂于2001年建成,并于2001年底投入试生产。新项目的生产规模与环评相同,但是污水处理设施没有建设,仍使用老厂的设施处理,致使老厂的污水处理设施处于超负荷状态。经环境监测部门对排污口排放的污水进行监测,表明废水污染物排放严重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该造纸厂的行为违反了我国哪些环保法规和制度,请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该厂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该条例规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经批准...

问答题

某硫酸厂长期将含酸废水通过其排污管道排入离其厂区不远的一条河流,当地环保部门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其限期治理,并缴纳超标排污费。河流附近的农民从该河中取水灌溉。某日,该村村民张某发现经前日浇灌过的果树发生大面积死亡,直接经济损失达5万元。于是张某向环保局投诉。环保部门通过调查认为,果树是因为受酸水腐蚀而死,于是在夜间没有通知该厂的情况下对排污口进行取样监测,pH值为3.20,因此认定果树死亡硫酸厂应负全部责任。张某要求硫酸厂赔偿其经济损失,遭到拒绝。硫酸厂认为,虽然自己排放的废水没有达到排放标准,但已经向环保部门缴纳超标排污费,不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如果硫酸厂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张某可以采取什么方式要求赔偿?

参考答案:张某可以申请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理,如果对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先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硫酸厂。

问答题

某硫酸厂长期将含酸废水通过其排污管道排入离其厂区不远的一条河流,当地环保部门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其限期治理,并缴纳超标排污费。河流附近的农民从该河中取水灌溉。某日,该村村民张某发现经前日浇灌过的果树发生大面积死亡,直接经济损失达5万元。于是张某向环保局投诉。环保部门通过调查认为,果树是因为受酸水腐蚀而死,于是在夜间没有通知该厂的情况下对排污口进行取样监测,pH值为3.20,因此认定果树死亡硫酸厂应负全部责任。张某要求硫酸厂赔偿其经济损失,遭到拒绝。硫酸厂认为,虽然自己排放的废水没有达到排放标准,但已经向环保部门缴纳超标排污费,不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硫酸厂是否应该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

参考答案:硫酸厂应该承担赔偿责任。我国《水污染防治法》规定,造成水污染危害的单位,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失的单位或个人赔偿...

问答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对一般性固体废物的转移作出了哪些规定?

参考答案: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储存、处置的,应当向固体废物移出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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