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X 纠错
通告,在民国时期,为布告文种之异名。
示、布告、通告,是民国时期历次公文处理法规中对同一用途的公文文种所选择的不同名称。具体说来:从名称看,三者称谓有异;从设置看,每次《公文程式》都仅在三者中选置一种;从用途看,尽管前后《程式》对该文所采用的名称不一致,而对其用途的规定却是一脉相承。
鉴于该文种最终定名为布告,而称为“通告”只是演化过程中短时期内个别程式的规定。故此,可以认为:民国时期的通告只是布告文种的别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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