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两家为同一专业的工程承包公司,其资质等级依次为一级、二级。两家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一项工程,并与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至日期2008年5月10日送达了投标书。甲与乙签订的联合投标协议约定:如果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遭遇业主索赔,各自承担索赔额的50%。根据上述背景,作答以下问题。
评标委员会初审该联合体投标书时应按废标处理。
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甲与乙各自承担50%的责任,乙公司按索赔额的50%计算应赔付业主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