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案例分析题】

韩利与范霞与1998年结婚,生有一个女孩,现已1岁。由于韩利下岗,2002年8月范霞提出离婚。韩利和范霞的结婚住房是韩利和他父亲共同买的,但住房证上登记的是所有权人是韩利。韩利和范霞结婚前又把房子装修一新,韩利父亲出了10000元,范霞出了10000元左右。
离婚期间,范霞砸坏了韩利的电脑(价值8000元),还把屋里所有的东西拉走。

对范霞拉走屋里东西的行为如何处置?

答案: 对范霞所转移的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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