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X 纠错 王强做服装批发生意,李刚也做服装批发生意,王强要去广州进一批牛仔裤,李刚委托王强代购100条牛仔裤,回来之后李刚收下裤子并与王强结账。一个月后,王强又去广州进皮裤,见质量好,价格合理,便又替李刚购进30条皮裤,回来后李刚见市场不错,收下货物,进行销售。半个月后,王强卖完此批货又去广州进货,顺便又替李刚购进30条皮裤,李刚此时见市场饱和,拒不接货,王强提出要退连同及第一批牛仔裤、第二批皮裤一起退,否则就接货。
王强的理由不成立,李刚的理由成立。
李刚委托王强代理购买牛仔裤属于合法的委托代理关系。因此王强第一次代理李刚购进100条牛仔裤属委托代理。
王强第二次代理李刚购进30条皮裤属无权代理,但李刚事后予以追认,并收下货物销售,委托关系成立。
王强第三次代理李刚购进30条皮裤属无权代理,李刚未予以承认。民法通则规定,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本案王强第一、二次代理购货行为是有效的,李刚应付钱,第三次行为是无权代理,由王强自行承担。
你可能喜欢
多项选择题
A.小张是某国有企业职工,因工资问题与其所在单位发生纠纷
B.某杂志擅自将李源源(今年9周岁)的一副摄影作品刊登在杂志封面上
C.甲入室盗窃,窃得张家财物人民币共计5000元
D.李明制售伪劣产品,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问答题
问答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