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妇女、中小学生、儿童及身残体弱者。
一般把森林容易发生火灾的季节,规定为森林防火期。 森林防火期规定在当年11月1日至翌年4月30日止。
防火路不合格不烧;防火人员及扑火工具未到位不烧;天气干燥三级风以上不烧;上山火不烧;四级(含四级)以上天气不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