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X 纠错
(1)税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收受或者索取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财物,构成犯罪的,按照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未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
(2)税务人员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勾结唆使或者协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犯偷税、抗税罪,构成犯罪的,按照刑法关于共同犯罪的规定处罚;未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
(3)税务人员玩忽职守,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未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税务人员违反规定,在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工作中玩忽职守,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4)税务人员滥用职权,故意刁难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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