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X 纠错
《永徽律疏》是唐高宗永徽年间立法的头等大事。永徽元年(650年)唐高宗命长孙无忌等人根据《武德律》和《贞观律》修订法律,次年完成《永徽律》十二篇,它是《贞观律》的翻版。之后,又命长孙无忌等对其做出了逐条逐句的解释,称《律疏》,共三十卷,于永徽四年(653年)颁行。疏与律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永徽律疏》、《唐律疏议》是后来的名称。《永徽律疏》制定的原因主要有二:
(1)中央大理寺、刑部以及地方州县都存在不少定罪量刑畸轻畸重,很不一致的情况。
(2)科举考试中的明法科也缺乏统一的“凭准”。为了在这些方面使全国有统一的标准,因此高宗诏令制定《律疏》,对律文逐条逐句进行解说,并对司法中可能发生疑难的问题,自设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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