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X 纠错
奥斯丁关于法理学研究对象和范围的总的观点,集中表现在他强调法理学应当以实在法为研究对象,以实在法所涉及的范围为研究范围,特别是以成熟的实在法法的体系中所蕴涵的共同原则、概念和特征等为研究对象和范围。奥斯丁创建了近代法理学,系统地阐述了他所确定的法理学的研究对象和范围。他为法理学研究对象和范围的确定提供一种奠基性的学说,为学科的法理学贡献一个初始化的架构。
你可能喜欢
问答题
(1)社会调查的方法。(2)历史考察的方法。(3)比较分析的方法。(4)经济分析的方法。(5)价值分析的方法。
一是由于法律规范的规定;二是由于权利义务主体的存在;三是由于法律事实的出现。
赞题库-搜题找答案
(已有500万+用户使用)
无需下载 立即使用
版权所有©考试资料网(ppkao.com)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