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X 纠错
根据案例分析,承包人提出的索赔不成立。因为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1)招标文件中载明,业主提供的水文、地质、气象等参考资料并不构成合同文件的一部分,承包人应对他自己就上述资料的解释、推论和应用负责。
(2)根据合同通用条款11条的规定,承包人进行了现场考察,已对现场的地形地貌特征,包括地表以下的情况在费用和时间方面的可行性感到满意。
(3)招标文件中已载明并经过现场考察证实,该隧道施工确实处于一煤矿附近,因而瓦斯的出现不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所无法预见到的(合同通用条款12条),不符合合同法所指的不可抗力,即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4)没有监理工程师的指示,承包人擅自停工造成的损失与损害应由承包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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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
某建设项目的业主于2002年3月15日发布该项目施工招标公告,其中载明招标项目的性质、大致规模、实施地点、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还要求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是本市一、二级企业或外地一级企业,近三年内有获省、市优质工程奖的项目,且需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和证明文件。4月1日向通过资格预审的施工单位发售招标文件,各投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的人员均按要求在一张表格上登记并签收。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工期不长于24个月,工程质量标准为优良,4月18日16时为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时,由各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人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工期等内容,还宣布了评标标准和评标委员会名单(共8人,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招标人上级主管部门代表1人,技术专家3人,经济专家2人),并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问答题
某建设项目的业主于2002年3月15日发布该项目施工招标公告,其中载明招标项目的性质、大致规模、实施地点、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还要求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是本市一、二级企业或外地一级企业,近三年内有获省、市优质工程奖的项目,且需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和证明文件。4月1日向通过资格预审的施工单位发售招标文件,各投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的人员均按要求在一张表格上登记并签收。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工期不长于24个月,工程质量标准为优良,4月18日16时为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时,由各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人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工期等内容,还宣布了评标标准和评标委员会名单(共8人,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招标人上级主管部门代表1人,技术专家3人,经济专家2人),并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问答题
某建设项目的业主于2002年3月15日发布该项目施工招标公告,其中载明招标项目的性质、大致规模、实施地点、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还要求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是本市一、二级企业或外地一级企业,近三年内有获省、市优质工程奖的项目,且需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和证明文件。4月1日向通过资格预审的施工单位发售招标文件,各投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的人员均按要求在一张表格上登记并签收。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工期不长于24个月,工程质量标准为优良,4月18日16时为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时,由各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人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工期等内容,还宣布了评标标准和评标委员会名单(共8人,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招标人上级主管部门代表1人,技术专家3人,经济专家2人),并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问答题
问答题
某项建设施工合同,在合同工程即将竣工的时刻,被当地有管辖权的法院,以承包人未经业主的同意,擅自将主体工程的施工工作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第三人施工为理由,宣布为无效合同。但该工程施工不属于施工质量低劣到已经无法补救,也不会对社会公共利益形成危险,也不属于严重违反国家有关规划、计划、规定等情形。
按照合同法,在接到法院的宣判后,该工程的施工应当立即停止,并应当在监理工程师的主持下依法结算账目,履行签发最终支付证书的手续。请问,按照合同法,法院宣布为无效合同的理由是否成立?可不可以不经过法院就直接由业主宣布为无效合同呢?这项工程是应该予以拆除恢复原状,还是应当判归业主所有并折价补偿处理呢?如果是判作予以拆除恢复原状,那么所造成的经济与工期损失由谁承担、怎样承担?如果判归业主所有并折价补偿,应如何折价结算?
问答题
问答题
施工承包合同,其工程量清单汇总如下:
(1)一般项目100万元;
(2)路基土石方工程800万元(其中土方30万立方米,综合单价为10元/立方米);
(3)排水工程100万元;
(4)暂定金100万元;
(5)在单价分析资料中上级企业管理费与利润两项合计占工程总成本的百分之十二。
该项目的合同总价为1100万元,在实际工程施工完成的土方比工程量清单预计的土方数量少,只有25万立方米,而石方却比工程量清单预计的石方数量多,实际完成15万立方米。施工中无其他工程变更,也没有从外面调进设备和人员、但为了不影响合同工期,有100个工日的普工加班(单价20元/工日),增加炸药使用量10吨等(单价200元/吨)。
试问:
问答题
施工承包合同,其工程量清单汇总如下:
(1)一般项目100万元;
(2)路基土石方工程800万元(其中土方30万立方米,综合单价为10元/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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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暂定金100万元;
(5)在单价分析资料中上级企业管理费与利润两项合计占工程总成本的百分之十二。
该项目的合同总价为1100万元,在实际工程施工完成的土方比工程量清单预计的土方数量少,只有25万立方米,而石方却比工程量清单预计的石方数量多,实际完成15万立方米。施工中无其他工程变更,也没有从外面调进设备和人员、但为了不影响合同工期,有100个工日的普工加班(单价20元/工日),增加炸药使用量10吨等(单价200元/吨)。
试问:
问答题
施工承包合同,其工程量清单汇总如下:
(1)一般项目100万元;
(2)路基土石方工程800万元(其中土方30万立方米,综合单价为10元/立方米);
(3)排水工程100万元;
(4)暂定金100万元;
(5)在单价分析资料中上级企业管理费与利润两项合计占工程总成本的百分之十二。
该项目的合同总价为1100万元,在实际工程施工完成的土方比工程量清单预计的土方数量少,只有25万立方米,而石方却比工程量清单预计的石方数量多,实际完成15万立方米。施工中无其他工程变更,也没有从外面调进设备和人员、但为了不影响合同工期,有100个工日的普工加班(单价20元/工日),增加炸药使用量10吨等(单价200元/吨)。
试问:
因属于单纯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增减,无须下达工程变更通知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