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项选择题X 纠错

A.确认之诉
B.给付之诉
C.变更之诉
D.消灭之诉

参考答案:
查答案就用赞题库小程序 还有拍照搜题 语音搜题 快来试试吧
无需下载 立即使用

你可能喜欢

问答题

恒通公司欠信达公司货款100万元,信达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恒通公司偿还货款。起诉之后,信达公司发现恒通公司有转移财产的行为,于是向法院提出了财产保全申请,并提供担保。法院据此冻结了恒通公司的银行帐户。法院冻结恒通公司帐户是否正确?为什么?

参考答案:

问答题

原告张某现年65岁,家住某市A区,系丧偶独居老人。张某膝下有三子,分别是张甲、张乙和张丙,均已成家,各自居住在该市B区、C区和D区。2010年10月,张某为索要赡养费,向张甲所在B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三个儿子承担赡养义务,B区人民法院以该院对此案无管辖权为由,裁定不予受理,并建议张某向被告张乙住所地C区人民法院或张丙住所地D区人民法院起诉。B区人民法院的裁定正确吗?为什么?

参考答案:

问答题

曹州县人民法院受理原告张军诉被告李强债务纠纷一案后,将起诉状副本及法院的应诉通知送达李强。李强与家人商议后准备将自家的货物全部转移到外地的亲戚家中。张军得知此事后当夜召集手下拦住了李强送货的汽车,并将货物强行拉到自己家中。假设本案审判员裁定对张军拘留五日,罚款两千元,适用该强制措施是否正确?为什么?

参考答案:

问答题

张松是A县农民,育有二子张刚、张强和一女张兰。2003年4月1日张松因病于家中逝世,留有瓦房三间。张刚以长子为由将房屋据为己有,二子张强起诉到法院,张兰认为“父亲尸骨未寒,即生诉讼十分丢人”不愿参加诉讼。本案应由哪个法院管辖,为什么?

参考答案:

问答题

张松是A县农民,育有二子张刚、张强和一女张兰。2003年4月1日张松因病于家中逝世,留有瓦房三间。张刚以长子为由将房屋据为己有,二子张强起诉到法院,张兰认为“父亲尸骨未寒,即生诉讼十分丢人”不愿参加诉讼。

如何确立本案诉讼当事人的地位?

参考答案:

问答题

曹州县人民法院受理原告张军诉被告李强债务纠纷一案后,将起诉状副本及法院的应诉通知送达李强。李强与家人商议后准备将自家的货物全部转移到外地的亲戚家中。张军得知此事后当夜召集手下拦住了李强送货的汽车,并将货物强行拉到自己家中。张军的行为是否构成妨碍民事诉讼的行为?

参考答案:张军的行为构成妨碍民事诉讼的行为。

问答题

张强与刘明因借贷发生纠纷,张强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刘明返还借款,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在法庭审理期间,刘明申请审判员赵丹回避。理由是赵丹和张强曾在同一学校工作,赵丹有可能偏袒张强。经了解,张强和赵丹虽然在同一所大学工作过,但张强在后勤部门,赵丹从事教学,且赵丹分配至该校任教时张强已经辞职,二人并不相识,于是该合议庭审判长决定,驳回刘明的申请。刘明不服,申请复议一次。法院经复议,维持了驳回刘明回避申请的决定,并通知了刘明。由审判长作出回避决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参考答案:不符合。审判人员的回避应由院长决定。

问答题

甲在道路上骑车致乙受伤,乙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在法庭辩论阶段,甲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要求审判长丙回避,理由是丙是乙的邻居,自然会作出有利于乙的判决。经了解,乙和丙虽然在同一小区居住,但并不同楼,二人也并不认识,于是该法院院长作出了决定,驳回甲的申请,甲不服,要求复议一次,法院经复议 维持了原决定,并通知了甲。本案中丙的回避由法院院长作出是否合法?

参考答案:不合法。审判长的回避应由审判委员会决定。

问答题

甲在道路上骑车致乙受伤,乙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在法庭辩论阶段,甲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要求审判长丙回避,理由是丙是乙的邻居,自然会作出有利于乙的判决。经了解,乙和丙虽然在同一小区居住,但并不同楼,二人也并不认识,于是该法院院长作出了决定,驳回甲的申请,甲不服,要求复议一次,法院经复议 维持了原决定,并通知了甲。法院驳回甲的回避申请是否正确?为什么?

参考答案:正确。因为丙和乙的关系不足以影响本案的公正审理。

问答题

2008年10月,北京市大通公司从辽宁鞍山某钢铁厂以每吨3000元的价格购进螺纹钢200吨。按双方约定,大通公司收到钢材后即付给该钢铁厂50%货款,余下贷款将于次年5月全部清偿。2008年11月,大通公司转手将手中的200吨钢材卖给了南京某建筑公司,双方协议约定,钢材价格每吨3500元,货到后即付款,可南京某建筑公司收到钢材后,迟迟未付款,大通公司遂派人去催款,对方回复是钢材价款过高,要求降价。双方协商未果,又要不回货款,考虑到去南京起诉该建筑公司,可能存在案外因素对自己不利,于是大通公司和鞍山某钢铁厂商定,要求其在北京起诉自己还款,诉状直接把南京某建筑公司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追加到诉讼中,要求判决其承担民事责任。南京某建筑公司是不是本案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为什么?

参考答案:

赞题库

赞题库-搜题找答案

(已有500万+用户使用)


  • 历年真题

  • 章节练习

  • 每日一练

  • 高频考题

  • 错题收藏

  • 在线模考

  • 提分密卷

  • 模拟试题

无需下载 立即使用

版权所有©考试资料网(ppkao.com)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