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X 纠错甲某丧偶,父母双亡,有四子均已经成家并各有子女。一日,甲某同长子乙某乘车外出,坠入山崖双亡,甲某遗有存款三万元。

参考答案:甲某遗有存款三万元由四个儿子继承。其中,乙继承的份额由乙的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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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

1990年8月,浙江某县连降暴雨,某村庄处于一片汪洋之中,村民张某爬上一个小土堆逃命,土堆随时有被冲垮的危险,情况危急,恰在此时李某划船经过此地,张某提出求救请求,李某抽出必须2000元作为酬金,张某为保命只得点头,并当场立上字据。事后张某不肯支付,李某诉至法院。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参考答案:法院应认定无效合同,因为该合同属于成人之危的胁迫合同。

问答题

王某出国家居前欲将自己的8万元送给季某,使用季某的名字将该8万元存入银行,将存折和一台电视机一并送给季某。并附的短信,上面写道:“请收下这笔钱和电视机”。王某出国一个月后遭车祸身亡。王某的姨母孙某得知后,向法院提出,王某自幼失去父母,是自己一直供养长大和念完大学。现孤独一人,但年事已高,生活无着。王某工作以后,从未给过一分钱,出国前未留下任何赡养费用。现王某死亡,因此,要求季某从王某给她的钱中2万元赡养费,与此同时法院述明,王某出国前尚有5000元税款未交。如果王某未死亡,孙某仍向法院起诉季某,又应如何处理?

参考答案:王某起诉,应扣除税款及给付王某姨母适当抚养费后其余给季某。

问答题

王某出国家居前欲将自己的8万元送给季某,使用季某的名字将该8万元存入银行,将存折和一台电视机一并送给季某。并附的短信,上面写道:“请收下这笔钱和电视机”。王某出国一个月后遭车祸身亡。王某的姨母孙某得知后,向法院提出,王某自幼失去父母,是自己一直供养长大和念完大学。现孤独一人,但年事已高,生活无着。王某工作以后,从未给过一分钱,出国前未留下任何赡养费用。现王某死亡,因此,要求季某从王某给她的钱中2万元赡养费,与此同时法院述明,王某出国前尚有5000元税款未交。王某生前的赠与行为是否合法有效?为什么?本案应如何处理?

参考答案:部分有效;部分没有照顾对王某的姨母抚养义务 

问答题

被告人岳某,男,36岁,系生产队长。因提出改变水路的不合理要求,与社员马某(男,50岁)发生争吵。岳继续坚持改变水路的不合理要求,又与马的儿子马甲发生争吵,马甲便朝岳的头部劈了两锹,后逃走。岳看到站在一旁的马某,便持铁锹向马某的头部猛击一下,当即将其打倒在地,接着又朝马某的头部连击两下,马被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被告人岳某在受到马甲的不法侵害后,打了马某并致马某死亡。

使用犯罪构成论的理论具体分析。

参考答案:岳某的行为具备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犯罪构成要件。从犯罪主体,岳某是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从犯罪客体,侵害了法律保护...

名词解释

法律

参考答案:广义的法律指法的整体,即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而狭义的法律则指拥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依照...

问答题

被告人岳某,男,36岁,系生产队长。因提出改变水路的不合理要求,与社员马某(男,50岁)发生争吵。岳继续坚持改变水路的不合理要求,又与马的儿子马甲发生争吵,马甲便朝岳的头部劈了两锹,后逃走。岳看到站在一旁的马某,便持铁锹向马某的头部猛击一下,当即将其打倒在地,接着又朝马某的头部连击两下,马被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被告人岳某在受到马甲的不法侵害后,打了马某并致马某死亡。

岳某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

参考答案:

岳某的行为属于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性质。

问答题

甲乙的父母去世时,留下房屋10间,甲已婚,居住5间,乙未婚暂住一间。后乙与丙准备结婚,丙的叔叔在国外,答应回国时送丙一台彩电作为结婚礼物。不久,乙丙登记结婚,婚后,甲同样将空闲的四间房屋给乙丙居住。半年后,丙的叔叔回国将彩电送给丙。一年后,乙丙协议离婚,但在财产分割上,甲乙丙有争议,诉至法院。丙要求分得两间房,乙不同意,乙要求将彩电作价,一半归乙,丙不同意。乙丙居住的房屋是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有财产?为什么?

参考答案:为乙个人财产房屋为乙婚前财产,且不由于乙丙共同生活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问答题

甲乙的父母去世时,留下房屋10间,甲已婚,居住5间,乙未婚暂住一间。后乙与丙准备结婚,丙的叔叔在国外,答应回国时送丙一台彩电作为结婚礼物。不久,乙丙登记结婚,婚后,甲同样将空闲的四间房屋给乙丙居住。半年后,丙的叔叔回国将彩电送给丙。一年后,乙丙协议离婚,但在财产分割上,甲乙丙有争议,诉至法院。丙要求分得两间房,乙不同意,乙要求将彩电作价,一半归乙,丙不同意。彩电的所有权属于谁?为什么?

参考答案:

乙丙;
财产婚后上为婚后期财产。

问答题

甲乙的父母去世时,留下房屋10间,甲已婚,居住5间,乙未婚暂住一间。后乙与丙准备结婚,丙的叔叔在国外,答应回国时送丙一台彩电作为结婚礼物。不久,乙丙登记结婚,婚后,甲同样将空闲的四间房屋给乙丙居住。半年后,丙的叔叔回国将彩电送给丙。一年后,乙丙协议离婚,但在财产分割上,甲乙丙有争议,诉至法院。丙要求分得两间房,乙不同意,乙要求将彩电作价,一半归乙,丙不同意。丙的要求是否有法律依据?为什么?

参考答案:

没有依据;
房屋为婚前财产。

问答题

某食堂工人甲,因未评上先进,对领导怀恨在心,伺机报复。某日,趁夜潜入食堂放火,当点燃引火物时,好象有人从窗外走过,家担心事情败露,罪责难逃,最终将引火物昆踩灭后,逃跑。请问: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主要区别在哪里?

参考答案:犯罪未遂是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为得逞的情况。犯罪中止是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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