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答案就用赞题库小程序 还有拍照搜题 语音搜题 快来试试吧
无需下载 立即使用

你可能喜欢

单项选择题

A.国家机关
B.社会组织
C.公民个人
D.个体工商户

问答题

A、B、C、D四家集体所有制企业决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并制定了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如下:
①公司注册资金4000万元
②公司采取募集设立方式
③公司名称待定,但已建立了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④A企业出资500万元、B企业出资300万元、C、D两企业均出资100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
⑤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该拟成立的公司是否已具备了成立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

参考答案:

问答题

王某到A商场购买B公司生产的电热水器,手续齐全。王某在家使用过程中发现电热水器因产品质量有轻微的漏电现象。某日,王某外出,其妻陈某在洗澡时,因电热水器漏电而不幸触电身亡,并导致电冰箱的损坏。损害赔偿的具体范围是什么?

参考答案:包括该事故所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失。具体包括毁损电器的损失、王某之妻死亡的丧葬费、抚恤费以及死者生前抚养的人的生活费等费用...

问答题

王某到A商场购买B公司生产的电热水器,手续齐全。王某在家使用过程中发现电热水器因产品质量有轻微的漏电现象。某日,王某外出,其妻陈某在洗澡时,因电热水器漏电而不幸触电身亡,并导致电冰箱的损坏。陈某之死及电冰箱的损坏应由谁承担责任?

参考答案:应由销售商场和生产公司承担责任。题中显示该电热水器在正常使用时就有漏电现象,表明产品质量存在问题,依《消法》和《产品质量...

问答题

王某到A商场购买B公司生产的电热水器,手续齐全。王某在家使用过程中发现电热水器因产品质量有轻微的漏电现象。某日,王某外出,其妻陈某在洗澡时,因电热水器漏电而不幸触电身亡,并导致电冰箱的损坏。本案处理的基本程序是什么?

参考答案:王某可先向专业性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对电热水器的质量进行检验,确定该产品质量是否合格;然后向销售商场或生产公司请求赔偿;如...

问答题

某市城市合作银行是一家规模不大的商业银行,为增强经济实力,拓展业务范围,于1995年9月动用本行500万元资金投资市内一家民营高科技有限责任公司。1996年11月又决定投资2000万元发展该市的“安居工程”,进行房地产业务。由于该银行业务的拓展,进行投资业务,投资回报率高、利税明显增长。但是,中国人民银行某分行对该城市合作银行的上述两项业务活动进行了查处。中国人民银行对该城市合作银行可以作出什么样的处理?

参考答案:该商业银行违反《商业银行法》的规定,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按《商业银行法》规定,凡在境内投资于非自用不动产或向非银行金...

问答题

某市城市合作银行是一家规模不大的商业银行,为增强经济实力,拓展业务范围,于1995年9月动用本行500万元资金投资市内一家民营高科技有限责任公司。1996年11月又决定投资2000万元发展该市的“安居工程”,进行房地产业务。由于该银行业务的拓展,进行投资业务,投资回报率高、利税明显增长。但是,中国人民银行某分行对该城市合作银行的上述两项业务活动进行了查处。该城市合作银行为什么会受到中国人民银行的查处?

参考答案:我国《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在我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股票业务,不得投资于非自用不动产,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

问答题

原告浙江省某机床厂(以下称原告)和被告鞍山市某钟表厂(以下称被告)于1996年11月签订了一份购销(买卖)专用设备的合同。合同规定,原告生产Z28全自动模钻床供给被告,总价款165,000元,1997年5月交货;因货物为专用设备,被告需先行支付总价款的20﹪作为定金。合同签订后,被告未按规定支付定金,原告为履约按期生产完毕。同年5月10日,原告将货物如期运给被告。办完托运手续后,便向被告所在工商银行托收货款。同年5月12日,被告以“产品质量不合格”拒付货款,原告认为是无理拒付,再次托收货款,被告以“未给付定金,合同不能生效”及“已通知合同作废”等为由再次拒付,双方多次协商未成,原告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损失。
经查:
(1)双方签订的购销(买卖)合同纯系自愿,内容合法,手续齐全;
(2)原告发运的产品经检验完全合格。该产品5月16日才运抵被告所在地,被告于5月12日即以“产品质量不合格”为由拒付,纯系编造;
(3)双方来往电、信,并未提到终止合同,只是被告曾让人捎口信说,因转产需对产品进行改制,但该口信并未捎到。

本案的责任应如何划分?

参考答案:被告单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应继续履行合同。

问答题

原告浙江省某机床厂(以下称原告)和被告鞍山市某钟表厂(以下称被告)于1996年11月签订了一份购销(买卖)专用设备的合同。合同规定,原告生产Z28全自动模钻床供给被告,总价款165,000元,1997年5月交货;因货物为专用设备,被告需先行支付总价款的20﹪作为定金。合同签订后,被告未按规定支付定金,原告为履约按期生产完毕。同年5月10日,原告将货物如期运给被告。办完托运手续后,便向被告所在工商银行托收货款。同年5月12日,被告以“产品质量不合格”拒付货款,原告认为是无理拒付,再次托收货款,被告以“未给付定金,合同不能生效”及“已通知合同作废”等为由再次拒付,双方多次协商未成,原告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损失。
经查:
(1)双方签订的购销(买卖)合同纯系自愿,内容合法,手续齐全;
(2)原告发运的产品经检验完全合格。该产品5月16日才运抵被告所在地,被告于5月12日即以“产品质量不合格”为由拒付,纯系编造;
(3)双方来往电、信,并未提到终止合同,只是被告曾让人捎口信说,因转产需对产品进行改制,但该口信并未捎到。

该合同是否已解除?

参考答案:该合同并未解除。这是因为本案中被告即便有变更解除合同的理由,但并未依法办理解约手续,只是让人捎口信,且口信亦未捎到,故合...

问答题

论述无效合同的判定标准。

参考答案:我国《合同法》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①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②恶意串通,损害国家...
赞题库

赞题库-搜题找答案

(已有500万+用户使用)


  • 历年真题

  • 章节练习

  • 每日一练

  • 高频考题

  • 错题收藏

  • 在线模考

  • 提分密卷

  • 模拟试题

无需下载 立即使用

版权所有©考试资料网(ppkao.com)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