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X 纠错某厂规定,女工产假70天。其中产前10天,产后60天;产假期间发生活费100元。该厂女工李某预产期为2001年3月20日,3月5日要求提前休产假,但厂方以不符合厂规为由将休假时间推迟到3月10日。3月20日,李某如期生了一对双胞胎,后在家休息。5月18日,厂方通知李某次日上班。但李某因身体恢复较慢,直到6月初才回厂上班。厂方以李某违反厂规为由,扣发了李某部分工资。李某不服,遂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要求补发工资。试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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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某与林某均为胜利奶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利公司)的董事。2002年5月,孙某、林某又与其所任职公司以外的张某、王某共同开办了一家冷饮厂。该冷饮厂的主要产品为酸奶和冰激淋,与胜利公司的产品相同。2004年4月,胜利公司发现了这一情况,该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免去孙某与林某的董事职务,并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令孙某与林某赔偿损失。经查,孙、林二人在经营冷饮厂期间,共获经营收入25万元。问:
胜利公司免去孙某与林某董事职务的行为是否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