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X 纠错郭×,男,22岁,原系某县城临时工。郭某于1994年2月8日与镇上一女青年刘某谈恋爱。因郭性格暴躁,刘某提出断绝恋爱关系,郭不同意并继续纠缠。一天中午,郭到刘家说要再和刘好好谈谈,并表示继续保持恋爱关系,刘仍不同意。郭想“生米做成熟饭”,于是乘无别人在家之机强行将刘某奸污,后逃走。此后刘常一人呆坐流泪,经医生诊断,刘因精神受到剌激患了反映性精神病。后刘家告发,郭被逮捕归案。法院开庭审判前,被告人委托律师郑某担任自己的辩护人。庭审中,郑律师就起诉书中所指控的犯罪事实为被告人进行了辩护,同时对被告人进行了法制教育,要求被告人认罪服法。当律师指责被告人强奸刘某的行为时,被告人提出反驳,认为不是强奸而是搞对象。

参考答案:律师担任刑事辩护人的,其职责在《律师法》第28条有明确规定:律师担任刑事辩护人的,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由此条看来,辩护人没有指责被告郭某犯强奸罪的责任,指控应是控诉一方的职责,郑某作为辩护律师只能依事实和法律,找出有利于被告的辩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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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

张某,男,24岁,原系某县某乡农民,此人一贯不务正业。张为谋取钱财,到广西冒充地毯厂采购员,以招收80名工人和介绍对象等欺骗手段,先后从广西骗13名女青年到北方某县,介绍给本县五个村12个男青年,对不同意搞对象的妇女,进行语言威胁,有5名妇女结了婚(其中两名被迫成婚),8名妇女以回原籍办理结婚手续为借口逃回广西。张某以给女方路费为借口,先后从男青年家中索取现金7000元,后被公安机关查获归案,被迫成婚的妇女得到解救。此案的辩护律师,在为出庭辩护作准备,调查了解案情,收集有关案件材料时,收买妇女的当地群众和被害人均不愿意提供有关情况。辩护律师怎样才能取得所需材料?

参考答案:《刑事诉讼法》第37条规定: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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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1)许律师应在原告与律师事务所签订代理委托协议后,取得授权委托书,代写民事诉讼状,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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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10月18日,甲有限责任公司聘请某合伙律师事务所的合伙律师高某为法律顾问,双方签订了聘用协议。协议规定:甲方(某公司)向乙方(高某)支付本年度法律顾问费7万元人民币,在本年度中,乙方负责甲方的合同审查,为甲方出具法律意见书等业务,且不得收费。若因乙方的过错导致甲方的损失,乙方应全部赔偿。法律顾问费在合同签署之日起7日内付清,合同自法律顾问费缴清之日起生效。1996年10月20日,甲有限责任公司向高某支付了人民币7万元。1996年11月5日,甲有限责任公司递交一份合同给高某审查,并要求高某调查合同当事人的资信情况。由于高某当时正忙于一名人案件,无暇及此,未经调查,便不负责任地写了一份对方当事人资信很好的法律意见书,与合同一并交回甲有限责任公司。甲有限责任公司根据高某的法律意见书,于1996年11月12日与对方签订了价值30万元的合同。合同签订后,甲有限责任公司如期交款后,迟迟不见对方发货,于是到对方住所查明,结果对方早已人去楼空,甲有限责任公司遭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甲有限责任公司应何追究其法律顾问高某的责任,其损失能否得到赔偿?

参考答案:《律师法》第26条规定: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应维护聘方合法权益。律师应当按照聘请合同的规定,准确及时地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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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东西走向一条路,宽6.2公尺,路北侧有一正在维修的建筑,其中有一脚手架钢管向南伸出40公分,横挡于路北侧距地面高约1.5公尺处。夜晚甲酒后骑车由西向东路过此路,由于天黑,路灯较暗能见度低,不幸撞在伸出的钢管上,造成颅面骨折,严重脑震荡,人院治疗花费1000余元。甲的亲属起诉,要求施工单位赔偿这笔费用和甲的误工收入180元。作为甲的代理律师,根据法律,将如何向法庭叙述起诉理由?

参考答案:根据《民法通则》第125条规定:在公共场所、道旁或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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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尔斯为美籍华人,为继承其父亲遗产,与其同父异母的弟弟李刚发生纠纷,现李刚到中国S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李尔斯应诉,并准备委托美国律师史密斯作为其诉讼代理人。依我国法律规定,史密斯可以以什么身份参加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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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律师在担任向阳机械厂法律顾问过程中,了解到此企业急需向某企业购买一批原料,否则将因停产造成重大损失,便将此事告知在该企业工作的好友张某。张某知道这一情况后,当即提高该原料的价格,使甲企业为购置该批原料多支付10万元。事后张某以其他名义送给张律师5000元。本案的律师的行为违反了《律师法》的什么规定,应该对他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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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10月8日,某师范专利学校学生李向兵(生于1976年12月)骑车去公园游园,骑至某中学附近时,迎面驶来的一辆大货车的拖挂车厢,将李向兵前方与其同向骑车上班的某公司业务员项红艳挂倒,项红艳当即昏迷过去。挂在她自行车前把上的钱包甩落地上,一捆人民币(计5000元)甩出包外。此时李向兵刚好骑到,便将这捆钞票和项的钱包(包内还有5000元)拾起,一并装进自己的旅行袋内。此事被骑车路过的机关干部许某看见,当许某询问李向兵为何把钱包放进自己袋内时,李向兵谎称他与项红艳一道去银行取款回来,许某未再追究。李向兵在现场帮助交警将项红艳抬上汽车然后离去。项红艳因伤重抢救无效死亡,李向兵用2000元买书、吃喝,余款存入银行。后因公安机关追查万元巨款的下落,李向兵闻讯害怕受到处罚,便将8000元存折交某市交警队,并交待了事情经过,表示愿退赔2000元,接受处理。如果你作为李向兵的辩护律师,应从案中哪些情况为李向兵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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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李向兵的行为构成盗窃罪,他趁项红艳昏迷时,将万元巨款装进自己旅行袋内是秘密窃取行为,数额较大构成盗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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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王×,男,青年工人。被告人王×某日蹬人力三轮车,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减速,把在人行横道上过马路的一个女孩撞倒,车轮从头部轧过,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检察院对王×以交通肇事罪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法律对案件进行了审理。若被告人要求委托律师参加诉讼,辩护律师何时可介入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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