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X 纠错
A工程公司急需一名IT工程师,通过员工介绍,高薪招聘陈先生担任信息部工程师,并当即与陈先生签订了二年期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定后,A工程公司即要求陈先生上班工作。
一个月后,陈先生向A工程公司人事部称:以前原在B信息公司担任设计工程师,与B信息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尚未到期,在竞业限制协议中并约定有解除合同后不得到A公司工作的条款;后因与B信息公司经理发生冲突而辞职,尚未未满30天即来A工程公司应聘工作,估计B信息公司不会善罢甘休。A工程公司听后希望陈先生专心工作,对陈先生所说事项并未在意。
不久,B信息公司发现了陈先生在A工程公司工作的情况,即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将陈先生列为被诉人,要求陈先生对未提前30天通知即离职且违反竞业限制协议给B信息公司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并要求陈先生继续履行与B信息公司的原劳动合同;又将A工程公司列为共同被诉人,要求A工程公司对招用陈先生给B信息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陈先生与B信息公司的原劳动合同已经解除,理由如下:
陈先生在劳动合同尚未到期时因发生冲突而辞职,属于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虽然未按《劳动合同法》规定提前一个月通知B公司,但陈先生辞职后已实际到A工程公司工作,陈先生与B信息公司的原劳动合同已经解除。
你可能喜欢
问答题
问答题
问答题
2011年1月初,在家待业的钱某通过朋友介绍成为某公司的一名司机。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口头约定月薪为1000元。2011年7月起公司开始拖欠钱某工资,钱某找到公司经理问其原因,经理称公司暂时有困难,以后一旦有钱一定补上。
这样到了2011年底公司已经拖欠前某6个月工资,钱某又找到公司经理要求其立即补齐工资,公司经理称公司没有与钱某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因此双方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钱某为公司提供劳务应按劳取酬,从2011年7月起,钱某的工作量减少了一半,其劳务报酬也应减半。钱某不同意,于2012年初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补发拖欠他的半年工资并赔偿被拖欠工资1倍的损失。
问答题
2011年1月初,在家待业的钱某通过朋友介绍成为某公司的一名司机。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口头约定月薪为1000元。2011年7月起公司开始拖欠钱某工资,钱某找到公司经理问其原因,经理称公司暂时有困难,以后一旦有钱一定补上。
这样到了2011年底公司已经拖欠前某6个月工资,钱某又找到公司经理要求其立即补齐工资,公司经理称公司没有与钱某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因此双方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钱某为公司提供劳务应按劳取酬,从2011年7月起,钱某的工作量减少了一半,其劳务报酬也应减半。钱某不同意,于2012年初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补发拖欠他的半年工资并赔偿被拖欠工资1倍的损失。
问答题
黄某为李家饭店聘用的一名厨师,有一手好厨艺,其独门秘制的“小龙虾”在食客中颇有口碑。老板为了留住他,不仅许以高薪,还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面张家饭店生意却一直惨淡,也没有叫得响的菜品。为了扭转经营不利局面,张家老板张某找到黄某许诺给其双倍报酬,并且承诺黄某不必赔偿因提前解除合同而承担的费用。
黄某经不起诱惑就答应了张某。先是暗中指导张家饭店,一月之后,黄某在未办理解除合同手续的情况下就到张家饭店上班,李家饭店的招牌菜“小龙虾”也成了张家饭店的招牌菜。李家饭店因一时找不到合适的厨师,宾客锐减,营业额减少70%。
问答题
黄某为李家饭店聘用的一名厨师,有一手好厨艺,其独门秘制的“小龙虾”在食客中颇有口碑。老板为了留住他,不仅许以高薪,还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面张家饭店生意却一直惨淡,也没有叫得响的菜品。为了扭转经营不利局面,张家老板张某找到黄某许诺给其双倍报酬,并且承诺黄某不必赔偿因提前解除合同而承担的费用。
黄某经不起诱惑就答应了张某。先是暗中指导张家饭店,一月之后,黄某在未办理解除合同手续的情况下就到张家饭店上班,李家饭店的招牌菜“小龙虾”也成了张家饭店的招牌菜。李家饭店因一时找不到合适的厨师,宾客锐减,营业额减少70%。
问答题
黄某为李家饭店聘用的一名厨师,有一手好厨艺,其独门秘制的“小龙虾”在食客中颇有口碑。老板为了留住他,不仅许以高薪,还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面张家饭店生意却一直惨淡,也没有叫得响的菜品。为了扭转经营不利局面,张家老板张某找到黄某许诺给其双倍报酬,并且承诺黄某不必赔偿因提前解除合同而承担的费用。
黄某经不起诱惑就答应了张某。先是暗中指导张家饭店,一月之后,黄某在未办理解除合同手续的情况下就到张家饭店上班,李家饭店的招牌菜“小龙虾”也成了张家饭店的招牌菜。李家饭店因一时找不到合适的厨师,宾客锐减,营业额减少70%。
问答题
小范进入某企业工作已有三年多时间,最后一期劳动合同是自2003年底至2008年底。企业加班非常频繁,每月累计达到四十个小时。按照小范今年的出勤表和工资单,她全年没有缺勤,并且有相当数量的延时工作情况,月工资标准是920元,但加班工资为每小时5元。
小范认为,公司发给她的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且加班工资的计发标准也低于国家规定的计发标准。经与公司交涉未果,于是小范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企业补足最低工资和加班工资。
问答题
小范进入某企业工作已有三年多时间,最后一期劳动合同是自2003年底至2008年底。企业加班非常频繁,每月累计达到四十个小时。按照小范今年的出勤表和工资单,她全年没有缺勤,并且有相当数量的延时工作情况,月工资标准是920元,但加班工资为每小时5元。
小范认为,公司发给她的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且加班工资的计发标准也低于国家规定的计发标准。经与公司交涉未果,于是小范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企业补足最低工资和加班工资。
问答题
许先生原为某公司销售经理,合同约定每月工资人民币1万元,另外公司还将按销售合同金额的一定比例支付销售佣金。许先生还享受每年10天的带薪休假。但公司未对许先生的工作岗位办理过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审批手续。2001年3月许先生辞职。经结算,许先生工资70000元,销售提成204000元。但许先生离开时,公司仅支付了工资,未支付其他项目费用。许先生遂诉至仲裁委。
许先生在仲裁庭上要求公司支付销售提成和经济补偿金,并要求公司支付用于工作的10天带薪假期和每周40小时以外的104天加班日的加班工资,带薪假期和加班工资共计140608元。
公司认为:许先生作为高级管理人员享有销售提成和出差补贴,不按小时考核工作,应当作为不定时工作制度来确定,故不应加算加班工资;销售提成,公司承认没有支付过,并愿意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