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词解释X 纠错
秦朝《禁兼方令》规定:不得兼方,即一个方士只能经营一种方术,兼营两种方术叫做兼方,属犯罪行为。之所以规定这种罪名是因为秦始皇很信任方士,如方士术多则不精,直接威胁到皇帝的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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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词解释
清朝规定的文武官员犯罪应处笞杖之刑者,可以用降级、罚俸、革职等处分来折换的制度。
相传是夏禹在治水的过程中,根据得到的洛书而制定的法律。洪:大;范:法;九:九篇;畴:重。所以《洪范九畴》就是大法九篇。
西周的审判成例,即判例。古书云:"赋事行刑,必问于遗训而资于故实。"
是元仁宗时期制定的关于纲纪、吏治的法典。
秦朝的罪名之一,是指没有服足徭役,具体讲是指在赴徭途中或到了服徭役的地点后逃跑。乏徭处笞刑。
商朝的罪名之一,指狂妄放肆,不遵守法纪,不恭敬国王,犯此罪者处死刑,株连子孙,也是商王盘庚在准备迁都时宣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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