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X 纠错
2000年4月7日国土资源部下发的《关于加大补充耕地工作力度确保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的通知》规定“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由建设单位承担补充耕地的义务。”同时规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内分批次农用地转用,由市、县人民政府负责补充耕地。”根据上述规定,单独选址建设项目占用耕地,补充耕地的责任人是占用耕地的建设单位;城市分批次农用地转用占用耕地,补充耕地的责任人是申请分批次农用地转用的市、县、乡(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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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
补充耕地主要有以下两种方式:(1)自行补充耕地;(2)委托补充耕地。
名词解释
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是指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外选址进行建设的建设项目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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