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X 纠错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37条规定:“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2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根据这一规定,弃耕抛荒耕地的,原发包单位(与承包者签订承包经营合同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应当终止承包经营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重新发包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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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
名词解释
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是指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外选址进行建设的建设项目用地。
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应由国务院审批,具体工作由国土资源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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