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X 纠错
刑法是规定哪些行为是犯罪和对犯罪人进行何种刑罚处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即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
刑法的基本原则,是贯穿于全部刑法规范、对定罪量刑和刑罚的执行具有指导作用的准则。我国现行刑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包括:罪刑法定原则、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罪责自负原则、主客观相统一原则、惩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其中,刑法基本原则的作用主要表现为:
⑴罪刑法定原则
罪刑法定原则的含义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就是说,对于什么行为是犯罪和犯罪所产生的具体法律后果,都必须由刑法作出具体条文规定。
罪刑法定原则的作用首先体现在刑事立法上,即:犯罪及刑罚的法定化;取消了类推制度;重申了从旧兼从轻原则;分则罪名的规定详细完备;法条的可操作性增强。
其次,罪刑法定原则的司法适用表现为:正确认定犯罪和判处刑罚;正确进行司法解释。
⑵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
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的含义是: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就是说,任何人犯罪,都应当受到刑法的追究,同样性质和情节的犯罪人,在定罪量刑上应一视同仁,依法处罚。
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既在刑法总则中的体现,也在刑法分则中的体现。在刑事司法的过程中有助于做到刑事司法公正和反对特权。
⑶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含义: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作用体现在立法上:确立了科学严密的刑罚体系;规定了区别对待的处罚原则;设置了轻重不同的法定刑幅度。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作用还体现在司法适用中:纠正重定罪轻量刑的错误倾向,把量刑与定罪置于同等重要的地位;纠正重刑主义的错误思想,强化量刑公正的执法观念;纠正不同法院量刑轻重悬殊的现象,实现执法中的平衡和协调统一。
作用:
⑴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我国刑法运用刑罚的方法同一切危害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作斗争。
⑵保护公私财产,维护经济秩序。我国刑法运用刑罚手段同一切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犯罪行为作斗争,保护国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打击经济领域的犯罪。
⑶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⑷维护社会秩序。刑法是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武器。我国刑法运用刑罚手段同一切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行为作斗争,使人民群众有一个良好的安定的生活和工作条件,创造一个稳定的社会环境,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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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原为记者的中国留学生,赴法国巴黎十二大学就读,第一堂对话课时就受到了教授的“挑战”。
教授:“作为记者,请概括一下你在中国是如何工作的”
留学生:“概括来讲,我可以写我愿意讲的东西。”
教授精心设计了一个陷阱:“我可以知道您来自哪个中国吗?”
“先生,我没听清楚您的问题。”
“我是想知道,您是来自台湾中国还是北京中国。”
霎时,全班几十双不同颜色的眼睛一齐扫向了中国留学生和一位台湾同学。中国留学生沉静地说:“只有一个中国,教授先生,这是常识。”随后,那位台湾同学在教授和同学们的注视下也重复一遍说:“只有一个中国,教授先生,这是常识。”
教授似乎不甘心,提出一个更大难度的问题:“我实在愿意请教,中国富强的标志是什么,这儿坐了二十几个国家的学生,我想大都有兴趣弄清楚这一点。”中国留学生站起来,一字一板地说:“最起码的一条是:任何一个离开祖国的我的同胞,再不会受到像我今日承受的这类刁难。”
教授离开了讲台走向中国留学生,一只手放到他的肩上,轻轻地说:“我丝毫没有刁难你的意思。我只是想知道,一个普通的中国人是如何看待他们自己国家的问题的。”然后他大步走到教室中央大声宣布:“我向中国人脱帽致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