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机关办理特殊或巨额采购,得视采购案件之特性及实际需要,订定投标厂商之基本资格 B.机关订定投标厂商需具有相当财力之资格证明者,其范围得包括实收资本额不低于招标标的预算金额之五分之二 C.机关办理外国厂商得参与之采购,不得禁止大陆厂商投标 D.机关以厂商须有相当经验或实绩为特定资格者,其期间得限3年内者
A.百分之三 B.三分之一 C.百分之十 D.二分之一
A.政党及与其具关系企业关系之厂商,不得参与投标,包括不得洽其议价、比价。 B.代拟全部招标文件之厂商,机关于依该招标文件办理之采购,该厂商不得参加投标、作为决标对象。但得作为投标厂商之分包厂商。 C.承办项目管理之厂商与规划、设计、施工或供应厂商,不得同时为关系企业或同一其他厂商之关系企业。 D.政党及与其具关系企业关系之厂商,得作为投标厂商之分包厂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