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X 纠错
某高校新建宿舍楼工程,地下1层,地上5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采用悬臂式钻孔灌注桩排桩作为基坑支护结构,施工总承包单位按规定在土方开挖过程中实施桩顶位移监测,并设定了监测预警值。
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1:项目经理安排安全员制作了安全警示标志牌,并设置于存在风险的重要位置,监理工程师在巡查施工现场时,发现仅设置了警告类标志,要求补充齐全其他类型警示标志牌。
事件2:土方开挖时,在支护桩顶设置了900mm高的基坑临边安全防护栏杆;在紧靠栏杆的地面上堆放了砌块、钢筋等建筑材料。挖土过程中,发现支护桩顶向坑内发生的位移超过预警值,现场立即停止挖土作业,并在坑壁增设锚杆以控制桩顶位移。
事件3:在主体结构施工前,与主体结构施工密切相关的某国家标准发生了重大修改并开始实施,现场监理机构要求修改施工组织设计,重新审批后才能组织实施。
事件4:由于学校开学在即,建设单位要求施工总承包单位在完成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后立即进行室内环境质量验收,并邀请了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机构到现场进行检测,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此做法提出异议。
事件2中错误之处及正确做法如下。
(1)错误之处:设置了900mm高的基坑临边安全防护栏杆。
正确做法:应设置1.0~1.2m高的基坑临边安全防护栏杆,挂安全警示标志牌,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和红灯照明。
(2)错误之处:在紧靠栏杆的地面上堆放了砌块、钢筋等建筑材料。
正确做法:基坑边缘堆置土方和建筑材料,或沿挖方边缘移动运输工具和机械,应距基坑上部边缘不少于2m,堆置高度不应超过1.5m。在垂直的坑壁边,此安全距离还应适当加大。
针对该事件中的桩顶位移问题,还可采取的应急措施:采用支护墙背后卸载、加快垫层施工及垫层厚度、加设支撑等方法及时处理。
你可能喜欢
问答题
某高校新建宿舍楼工程,地下1层,地上5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采用悬臂式钻孔灌注桩排桩作为基坑支护结构,施工总承包单位按规定在土方开挖过程中实施桩顶位移监测,并设定了监测预警值。
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1:项目经理安排安全员制作了安全警示标志牌,并设置于存在风险的重要位置,监理工程师在巡查施工现场时,发现仅设置了警告类标志,要求补充齐全其他类型警示标志牌。
事件2:土方开挖时,在支护桩顶设置了900mm高的基坑临边安全防护栏杆;在紧靠栏杆的地面上堆放了砌块、钢筋等建筑材料。挖土过程中,发现支护桩顶向坑内发生的位移超过预警值,现场立即停止挖土作业,并在坑壁增设锚杆以控制桩顶位移。
事件3:在主体结构施工前,与主体结构施工密切相关的某国家标准发生了重大修改并开始实施,现场监理机构要求修改施工组织设计,重新审批后才能组织实施。
事件4:由于学校开学在即,建设单位要求施工总承包单位在完成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后立即进行室内环境质量验收,并邀请了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机构到现场进行检测,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此做法提出异议。
事件1中,除了警告标志外,施工现场通常还应设置的安全警示标志:禁止标志、指令标志、提示标志。
问答题
某办公楼工程,建筑面积35000m2,地下2层,地上15层,框架一筒体结构,外装修为单元式玻璃幕墙和局部干挂石材。场区自然地面标高为-2.000,基础底标高为-6.900,地下水位标高-7.500,基础范围内土质为粉质黏土层。在建筑物北侧,距外墙轴线2.5m处有一自东向西管径为600mm的供水管线,埋深1.80m。
施工单位进场后,项目经理召集项目相关人员确定了基础及结构施工期间的总体部署和主要施工方法:土方工程依据合同约定采用专业分包;底板施工前,在基坑外侧将起重机安装调试完成;结构施工至地上8层时安装双笼外用电梯;模板拆至五层时安装悬挑卸料平台;考虑到场区将来回填的需要,主体结构外架采用悬挑式脚手架;楼板及柱模板采用木胶合板,支撑体系采用碗扣式脚手架;核心筒采用大钢模板施工。会后相关部门开始了施工准备工作。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1:施工单位根据工作的总体安排,首先将工程现场临时用电安全专项方案报送监理工程师,得到了监理工程师的确认。随后施工单位陆续上报了其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事件2:地下1层核心筒拆模后,发现其中1道墙体的底部有1孔洞(大小为0.30m×0.50m),监理工程师要求修补。
事件3:装修期间,在地上10层,某管道安装工独自对焊工未焊完的管道接口进行施焊,结果引燃了正下方9层用于工程的幕墙保温材料,引起火灾。所幸正在进行幕墙作业的施工人员救火及时,无人员伤亡。
事件4:幕墙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对单元式玻璃幕墙防火构造、变形缝及墙体转角构造节点进行了隐蔽记录,监理工程师提出了质疑。
问答题
某办公楼工程,建筑面积35000m2,地下2层,地上15层,框架一筒体结构,外装修为单元式玻璃幕墙和局部干挂石材。场区自然地面标高为-2.000,基础底标高为-6.900,地下水位标高-7.500,基础范围内土质为粉质黏土层。在建筑物北侧,距外墙轴线2.5m处有一自东向西管径为600mm的供水管线,埋深1.80m。
施工单位进场后,项目经理召集项目相关人员确定了基础及结构施工期间的总体部署和主要施工方法:土方工程依据合同约定采用专业分包;底板施工前,在基坑外侧将起重机安装调试完成;结构施工至地上8层时安装双笼外用电梯;模板拆至五层时安装悬挑卸料平台;考虑到场区将来回填的需要,主体结构外架采用悬挑式脚手架;楼板及柱模板采用木胶合板,支撑体系采用碗扣式脚手架;核心筒采用大钢模板施工。会后相关部门开始了施工准备工作。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1:施工单位根据工作的总体安排,首先将工程现场临时用电安全专项方案报送监理工程师,得到了监理工程师的确认。随后施工单位陆续上报了其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事件2:地下1层核心筒拆模后,发现其中1道墙体的底部有1孔洞(大小为0.30m×0.50m),监理工程师要求修补。
事件3:装修期间,在地上10层,某管道安装工独自对焊工未焊完的管道接口进行施焊,结果引燃了正下方9层用于工程的幕墙保温材料,引起火灾。所幸正在进行幕墙作业的施工人员救火及时,无人员伤亡。
事件4:幕墙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对单元式玻璃幕墙防火构造、变形缝及墙体转角构造节点进行了隐蔽记录,监理工程师提出了质疑。
问答题
某办公楼工程,建筑面积35000m2,地下2层,地上15层,框架一筒体结构,外装修为单元式玻璃幕墙和局部干挂石材。场区自然地面标高为-2.000,基础底标高为-6.900,地下水位标高-7.500,基础范围内土质为粉质黏土层。在建筑物北侧,距外墙轴线2.5m处有一自东向西管径为600mm的供水管线,埋深1.80m。
施工单位进场后,项目经理召集项目相关人员确定了基础及结构施工期间的总体部署和主要施工方法:土方工程依据合同约定采用专业分包;底板施工前,在基坑外侧将起重机安装调试完成;结构施工至地上8层时安装双笼外用电梯;模板拆至五层时安装悬挑卸料平台;考虑到场区将来回填的需要,主体结构外架采用悬挑式脚手架;楼板及柱模板采用木胶合板,支撑体系采用碗扣式脚手架;核心筒采用大钢模板施工。会后相关部门开始了施工准备工作。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1:施工单位根据工作的总体安排,首先将工程现场临时用电安全专项方案报送监理工程师,得到了监理工程师的确认。随后施工单位陆续上报了其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事件2:地下1层核心筒拆模后,发现其中1道墙体的底部有1孔洞(大小为0.30m×0.50m),监理工程师要求修补。
事件3:装修期间,在地上10层,某管道安装工独自对焊工未焊完的管道接口进行施焊,结果引燃了正下方9层用于工程的幕墙保温材料,引起火灾。所幸正在进行幕墙作业的施工人员救火及时,无人员伤亡。
事件4:幕墙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对单元式玻璃幕墙防火构造、变形缝及墙体转角构造节点进行了隐蔽记录,监理工程师提出了质疑。
问答题
某办公楼工程,建筑面积35000m2,地下2层,地上15层,框架一筒体结构,外装修为单元式玻璃幕墙和局部干挂石材。场区自然地面标高为-2.000,基础底标高为-6.900,地下水位标高-7.500,基础范围内土质为粉质黏土层。在建筑物北侧,距外墙轴线2.5m处有一自东向西管径为600mm的供水管线,埋深1.80m。
施工单位进场后,项目经理召集项目相关人员确定了基础及结构施工期间的总体部署和主要施工方法:土方工程依据合同约定采用专业分包;底板施工前,在基坑外侧将起重机安装调试完成;结构施工至地上8层时安装双笼外用电梯;模板拆至五层时安装悬挑卸料平台;考虑到场区将来回填的需要,主体结构外架采用悬挑式脚手架;楼板及柱模板采用木胶合板,支撑体系采用碗扣式脚手架;核心筒采用大钢模板施工。会后相关部门开始了施工准备工作。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1:施工单位根据工作的总体安排,首先将工程现场临时用电安全专项方案报送监理工程师,得到了监理工程师的确认。随后施工单位陆续上报了其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事件2:地下1层核心筒拆模后,发现其中1道墙体的底部有1孔洞(大小为0.30m×0.50m),监理工程师要求修补。
事件3:装修期间,在地上10层,某管道安装工独自对焊工未焊完的管道接口进行施焊,结果引燃了正下方9层用于工程的幕墙保温材料,引起火灾。所幸正在进行幕墙作业的施工人员救火及时,无人员伤亡。
事件4:幕墙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对单元式玻璃幕墙防火构造、变形缝及墙体转角构造节点进行了隐蔽记录,监理工程师提出了质疑。
问答题
某医院门诊楼,位于市中心区域,建筑面积28326m2,地下1层,地上10层,檐高33.7m。框架一剪力墙结构,筏板基础,基础埋深7.8m,底板厚度1100mm,混凝土强度等级C30,抗渗等级P8。室内地面铺设实木地板,工程精装修交工。2014年3月15日开工,外墙结构及装修施工均采用钢管扣件式双排落地脚手架。
事件1:2014年6月1日开始进行底板混凝土浇筑,为控制裂缝,拌制水泥采用低水化热的矿渣水泥,混凝土浇筑后1oh进行覆盖并开始浇水,浇水养护持续15d。
事件2:工程施工至结构4层时,该地区发生了持续2h的暴雨,并伴有短时6~7级大风。风雨结束后,施工项目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对现场脚手架进行检查验收,排除隐患后恢复了施工生产。
事件3:2014年9月25日,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检查项目施工人员三级教育情况,质询项目经理部的教育内容。施工项目负责人回答:“进行了国家和地方安全生产方针、企业安全规章制度、工地安全制度、工程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4项内容的教育”。受到了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严厉批评。
事件4:室内地面面层施工时,未在楼板上弹出各木搁栅的安装位置线,用水泥钉固定木搁栅,木搁栅下与基层间缝隙有空隙。
问答题
某医院门诊楼,位于市中心区域,建筑面积28326m2,地下1层,地上10层,檐高33.7m。框架一剪力墙结构,筏板基础,基础埋深7.8m,底板厚度1100mm,混凝土强度等级C30,抗渗等级P8。室内地面铺设实木地板,工程精装修交工。2014年3月15日开工,外墙结构及装修施工均采用钢管扣件式双排落地脚手架。
事件1:2014年6月1日开始进行底板混凝土浇筑,为控制裂缝,拌制水泥采用低水化热的矿渣水泥,混凝土浇筑后1oh进行覆盖并开始浇水,浇水养护持续15d。
事件2:工程施工至结构4层时,该地区发生了持续2h的暴雨,并伴有短时6~7级大风。风雨结束后,施工项目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对现场脚手架进行检查验收,排除隐患后恢复了施工生产。
事件3:2014年9月25日,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检查项目施工人员三级教育情况,质询项目经理部的教育内容。施工项目负责人回答:“进行了国家和地方安全生产方针、企业安全规章制度、工地安全制度、工程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4项内容的教育”。受到了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严厉批评。
事件4:室内地面面层施工时,未在楼板上弹出各木搁栅的安装位置线,用水泥钉固定木搁栅,木搁栅下与基层间缝隙有空隙。
问答题
某医院门诊楼,位于市中心区域,建筑面积28326m2,地下1层,地上10层,檐高33.7m。框架一剪力墙结构,筏板基础,基础埋深7.8m,底板厚度1100mm,混凝土强度等级C30,抗渗等级P8。室内地面铺设实木地板,工程精装修交工。2014年3月15日开工,外墙结构及装修施工均采用钢管扣件式双排落地脚手架。
事件1:2014年6月1日开始进行底板混凝土浇筑,为控制裂缝,拌制水泥采用低水化热的矿渣水泥,混凝土浇筑后1oh进行覆盖并开始浇水,浇水养护持续15d。
事件2:工程施工至结构4层时,该地区发生了持续2h的暴雨,并伴有短时6~7级大风。风雨结束后,施工项目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对现场脚手架进行检查验收,排除隐患后恢复了施工生产。
事件3:2014年9月25日,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检查项目施工人员三级教育情况,质询项目经理部的教育内容。施工项目负责人回答:“进行了国家和地方安全生产方针、企业安全规章制度、工地安全制度、工程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4项内容的教育”。受到了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严厉批评。
事件4:室内地面面层施工时,未在楼板上弹出各木搁栅的安装位置线,用水泥钉固定木搁栅,木搁栅下与基层间缝隙有空隙。
问答题
某医院门诊楼,位于市中心区域,建筑面积28326m2,地下1层,地上10层,檐高33.7m。框架一剪力墙结构,筏板基础,基础埋深7.8m,底板厚度1100mm,混凝土强度等级C30,抗渗等级P8。室内地面铺设实木地板,工程精装修交工。2014年3月15日开工,外墙结构及装修施工均采用钢管扣件式双排落地脚手架。
事件1:2014年6月1日开始进行底板混凝土浇筑,为控制裂缝,拌制水泥采用低水化热的矿渣水泥,混凝土浇筑后1oh进行覆盖并开始浇水,浇水养护持续15d。
事件2:工程施工至结构4层时,该地区发生了持续2h的暴雨,并伴有短时6~7级大风。风雨结束后,施工项目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对现场脚手架进行检查验收,排除隐患后恢复了施工生产。
事件3:2014年9月25日,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检查项目施工人员三级教育情况,质询项目经理部的教育内容。施工项目负责人回答:“进行了国家和地方安全生产方针、企业安全规章制度、工地安全制度、工程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4项内容的教育”。受到了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严厉批评。
事件4:室内地面面层施工时,未在楼板上弹出各木搁栅的安装位置线,用水泥钉固定木搁栅,木搁栅下与基层间缝隙有空隙。
问答题
某工程项目的施工招标文件中表明该工程采用综合单价计价方式,工期为15个月。承包单位投标所报工期为13个月。合同总价确定为8000万元。合同约定:实际完成工程量超过估计工程量25%以上时允许调整单价;拖延工期每天赔偿金为合同总价的1‰,最高拖工期赔偿限额为合同总价的10%;若能提前竣工,每提前1d的资金按合同总价的1‰计算。
承包单位开工前编制并经总监理工程师认可的施工进度计划如下图所示。
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以下4个事件,致使承包单位完成该项目的施工实际用了15个月。
事件1:A、C两项工作为土方工程,工程量均为16万m3,土方工程的合同单价为16元/m3。
实际工程量与估计工程量相等。施工按计划进行4个月后,总监理工程师以设计变更通知发布新增土方工程N的指示。该工作的性质和施工难度与A、C工作相同,工程量为32万m3。
N工作在B和C工作完成后开始施工,且为H和G的紧前工作。总监理工程师与承包单位依据合同约定协商后,确定的土方变更单价为14万/m3。承包单位按计划用4个月完成。
3项土方工程均租用1台机械开挖,机械租赁费为1万元/(月·台)。
事件2:F工作,因设计变更等待新图纸延误1个月。
事件3:G工作由于连续降雨累计1个月导致实际施工3个月完成,其中0.5个月的日降雨量超过当地30年气象资料记载的最大强度。
事件4:H工作由于分包单位施工的工程质量不合格造成返工,实际5.5个月完成。
由于以上事件,承包单位提出以下索赔要求。
(1)顺延工期6.5个月。理由是:完成N工作4个月;变更设计图纸延误1个月;连续降雨属于不利的条件和障碍,影响1个月;监理工程师未能很好地控制分包单位的施工质量应补偿工期0.5个月。
(2)N工作的费用补偿=(16×32)万元=512万元。
(3)由于第5个月后才能开始N工作的施工,要求补偿5个月的机械闲置费5×1×1万元=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