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X 纠错
《种子法》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了种子经营者是质量责任的主体:种子经营者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想种子使用者提供种子的简要性状、主要栽培措施、使用条件的说明与有关咨询服务,并对种子质量负责。
第三十四条特别明确了种子分装单位应对分装的种子质量负责
种子质量责任是指《种子法》规定的责任主体不履行《种子法》规定的保证种子质量的义务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根据“责任法定”原则,种子企业违反《种子法》有关规定,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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