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X 纠错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通知》国税函〔2010〕148号)规定,对企业取得的免税收入、减计收入以及减征、免征所得额项目,不得弥补当期及以前年度应税项目亏损。当期形成亏损的减征、免征所得额项目,也不得用当期和以后纳税年度应税项目所得抵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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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
因出差所发生的费用,均应作为差旅费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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