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X 纠错
孙、胡、张、赵四人都构成了重婚罪。
因为:所谓重婚罪,是指行为人有配偶而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犯重婚罪有两种情形:一种是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一种是虽无配偶但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孙、胡、张、赵四人的行为具备了重婚罪的要件。
1、重婚罪侵犯的客体是我国社会主义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制度,破坏当事人一方或以方现实的婚姻关系。孙、胡各自有配偶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这显然侵犯了我国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制度。张、赵与孙、胡互为配偶,在各自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张、赵又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形成事实上的非法婚姻关系,这显然也侵犯了我国一夫一妻的社会主义婚姻制度。
2、重婚罪的主体有两种。一种是有配偶,在婚姻关系未依法解除之前,又与他人结婚的人:另一种是本人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人。孙、胡、张、赵均有配偶,他(她)们在婚姻关系还没有依法解除之前,孙与胡、张与赵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可见,孙、胡、张、赵四人符合重婚罪的主体条件。
3、重婚罪在客观上必须有重婚行为。这种重婚行为表现为两种情形。一种是符合本罪的主体资格,与他人登记结婚:一种是符合本罪的主体资格,虽未与他人登记结婚,但公开地长期以夫妻关系在一起生活,形成事实上的婚姻关系。孙与胡、张与赵,相互交换,分别以夫妻名义长期在一起生活,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婚姻关系。
4、重婚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其具体表现是自己有配偶又故意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对方有配偶仍与之结婚。至于行为人出于何种动机不影响本罪的构成。孙、胡、张、赵四人的换婚行为已经说明他(她)们公开的长期以夫妻名义同居是故意的。
因此,孙、胡、张、赵四人的换婚行为,己具备了重婚罪的构成要件,对他(她)们应定为重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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