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X 纠错
甲的行为构成犯罪,甲所触犯的罪名为危险物品肇事罪。该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物品中违反危险物品管理规定,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甲的行为符合该罪的构成要件。
乙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乙的行为属于意外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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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
被告人华某,男,28岁,某煤矿井下放炮工。
某年7月6日,华某利用工作便利,将在井下放炮剩余的雷管25枚、炸药30管、导火索和起器等盗回家中。第二天,华某相约同事孔某、金某一起去河里炸鱼。由华某操作起爆器,孔、金两人连接导火索和炸药,三人商定要等孔、金两从回到华某身边时始得引爆。孔、金两人装炮时,华某因天将晚,心里着急,没有按事先约定,主观预测两人已装好炮,便将起爆器引爆,致使孔某被当场炸死,金某被炸断手臂。
【问题】对华某的行为应如何定罪?
问答题
被告人王某,男,55岁,农民。
被告人王某系经营花卉的专业户。从某年入春以来,王多次发现有人晚上翻墙入院偷花,虽然采取了一些防范办法,但仍不断发生花木被盗走的事。王为了防止被盗和抓住小偷,于同年8月初在自家院内沿墙拉上一根铁丝做电网。他又怕电死人,即去掉电源插销上的一片铜片,以为只接一根火线不会电死人,并在铁丝通电后,用手背试过一次。此后,他每天晚间给电网通上220伏的交流电。
9月10日晚9时许,被害人刘某(男,21岁),伙同张某(都是农民),冒雨到王家偷花。刘脱掉拖鞋交给张,自己赤脚,光着膀子跳入院内(墙高1.88米),上身碰在铁丝上,触电倒地。张在外听到一声惨叫,爬墙往里一看,见刘躺在地上不动,便去刘家找人救助。被告人听到有喊声,出门见有人触电,即叫人拔掉电源插销,然后用三齿耙将被害人刘某勾离电线。张等人赶来抢救时,刘已死亡。
【问题】对被告人王某应如何处理?
问答题
被告人李某,男,26岁,某单位汽车司机。
被告人李某于某年10月27日上午10时,同装卸工刘某、王某等三人,驾驶黄河大卡车由某乡向市里送大白菜。车高速行驶,当开到某乡政府的十字路口时,将前方同方向骑车的季某、韩某连人带车撞出42米,从两名被害人的前胸部轧过去,造成两人当场死亡。被告人见轧死人后,为了逃避罪责,非但不停车抢救被害人,保护肇事现场,听候处理,反而继续加速行驶。同车的装卸工刘某急喊:“快刹车,不能跑!”被告人回答说:“跑!不跑怎么办?反正都完蛋了。”当跑出大约5公里快到市郊农贸市场时,正遇路边有一妇女骑车带着小孩,刘、王发现车将撞人,又大叫:“快停车!有人。”被告人没有采取减速等措施,又把这母女俩撞出12.3米,小孩当即死亡,妇女撞成重伤。同时还撞伤路边站着的一位老人。
【问题】对被告人李某应如何处理?
多项选择题
A.主体上均是特殊主体
B.均要求发生重大伤亡后果
C.主观上均是过失
D.处罚中均有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均属于侵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多项选择题
A.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
B.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C.侵犯的客体是厂矿等企事业单位的生产安全
D.客观表现为不服从管理、违反规章制度
E.主观上出于过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