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X 纠错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地役权的取得有以下几种方式:
(1)依据民事法律行为而设定地役权。主要表现为根据设定地役权的合同,即双方通过书面合同的方式设定地役权。设立地役权,双方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另外,也有用遗嘱等单独行为而设定的地役权的情形。
(2)依据民事法律行为而受让地役权。应注意的是:由于地役权的从属性,地役权的让与应与需役地使用权的让与共同为之,并亦应有书面合同。
(3)依据民事法律行为以外的原因受让地役权。主要表现为继承取得。需役地权利人死亡时,需役地的权利由继承人继承,则根据地役权的从属性,该地役权亦当然由其继承人继承。
注意:应对地役权的从属性与非经登记不可对抗性结合掌握。即当负担有地役权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时,若该地役权未经登记,土地使用权出让人又未告知受让人该负担情况时,则该受让人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上不负担地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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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项选择题
A.相邻关系不是一个独立的物权;地役权是独立的用益物权
B.相邻关系的产生基于法律的规定;地役权是通过当事人缔结合同而产生
C.相邻关系是所有人或使用人的财产权利的延伸;地役权的内容依当事人自由设定
D.相邻关系的权利的取得是无偿的;而地役权合同是有偿的
单项选择题
A、土地使用权
B、相邻权
C、地上权
D、地役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