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X 纠错
一般说来,在出口贸易中采用托收方式时,为确保收汇安全,我外贸企业应妥善掌握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认真调查和考察进口人的资信情况、经营能力和经营作风,掌握有关商品的市场信息,并在此基础上妥善制定授信额度、控制成交金额与交货进度。
(2)国外代收行一般不能由进口人指定,如确有必要,应事先征得托收行同意,以防进口人指定的代收行不可靠,或往来渠道不畅,造成托收行拒绝托收申请的被动局面,甚至因代收行信用不佳或产生意外而遭致货款落空。
(3)使用托收方式交易时,我出口方应争取以CIF或CIP条件成交,办理保险。如对方所在国规定必须由买方办理保险的交易,我方应在货物装运后及时通知对方投保,并可另行加保“卖方利益险”。
(4)要慎重采用远期付款交单方式,注意各国法律对此规定不一,甚至有违《托收统一规则》,在实务中容易产生的纠纷与争议。
(5)对贸易管制和外汇管制较严的国家,谨慎使用托收方式。对于进口需要领取许可证的商品,在成交时应规定进口人将领得的许可证或已获准进口外汇的证明在发运有关商品前寄达,否则不予发运。
(6)填写运输单据时一般应做指示抬头并加背书,如需做代收行抬头时,应先与银行联系并经认可后办理。
(7)严格按照出口合同规定装运货物、制作单据,以防止被买方找到借口拒付货款。
(8)对于资信欠佳和诚信程度无充分把握的客户,如必须采用托收方式结算出口货款的,可要求对方预付不低于货物往返运费、保险费和其他杂费的定金或预付款。也可采用部分付款交单托收、部分信用证,或由进口商同时开立银行保证书或备用信用证担保。
总之,在托收业务中,出口人的风险很大,资金负担也较重,在出口业务中必须慎重采用托收方式收款。此外,出口企业应对托收业务制定健全的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做好催收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或减少可能发生的损失,保证和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你可能喜欢
问答题
问答题
问答题
问答题
问答题
问答题
问答题
问答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