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X 纠错

案情:吕北克与同村村民罗严塔素有矛盾。2017年6月,吕北克与罗严塔因琐事争吵后扭打起来,吕北克的腿被罗严塔用铁锹砍伤,后各自回家。当天夜里,罗严塔失踪。
一周后,有人在吕北克家附近的枯井里发现一具尸体,经鉴定系罗严塔,死因系头部钝器伤。公安机关认为吕北克有重大嫌疑,遂对其予以拘留,并在未取得搜查证的情况下对吕北克家进行搜查,找到并扣押了一把砍柴用的斧子,但上面没有血迹或人体组织。
吕北克在前两次接受讯问时,均否认杀害罗严塔,但其因腿部伤口溃烂发炎,向侦查人员提出医治申请,侦查人员不予理睬,致其伤情加重,疼痛难忍。在第三次接受讯问时,侦查人员告知其如果承认就予以治疗,吕北克不得已承认杀害罗严塔。第四次讯问时,公专机关更换了侦查人员,并将诉讼权利和认罪的法律后果告知吕北克,吕北克仍供述杀害罗严塔。吕北克的妻子方秋林在三次接受公安机关询问时,均称吕北克在被罗严塔砍伤后一直在家中养伤,再未出门。后公安机关将方秋林非法拘禁了二十多个小时,方秋林改称当天夜里吕北克曾单独出去。

参考答案:

依法排除相关证据,不得作为提起公诉的根据;提出纠正意见;必要时检察院可以自行调查取证;随案移送法院,做出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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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

案情:吕北克与同村村民罗严塔素有矛盾。2017年6月,吕北克与罗严塔因琐事争吵后扭打起来,吕北克的腿被罗严塔用铁锹砍伤,后各自回家。当天夜里,罗严塔失踪。
一周后,有人在吕北克家附近的枯井里发现一具尸体,经鉴定系罗严塔,死因系头部钝器伤。公安机关认为吕北克有重大嫌疑,遂对其予以拘留,并在未取得搜查证的情况下对吕北克家进行搜查,找到并扣押了一把砍柴用的斧子,但上面没有血迹或人体组织。
吕北克在前两次接受讯问时,均否认杀害罗严塔,但其因腿部伤口溃烂发炎,向侦查人员提出医治申请,侦查人员不予理睬,致其伤情加重,疼痛难忍。在第三次接受讯问时,侦查人员告知其如果承认就予以治疗,吕北克不得已承认杀害罗严塔。第四次讯问时,公专机关更换了侦查人员,并将诉讼权利和认罪的法律后果告知吕北克,吕北克仍供述杀害罗严塔。吕北克的妻子方秋林在三次接受公安机关询问时,均称吕北克在被罗严塔砍伤后一直在家中养伤,再未出门。后公安机关将方秋林非法拘禁了二十多个小时,方秋林改称当天夜里吕北克曾单独出去。

该案移送审查起诉前,检察院是否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为什么?

参考答案: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根据《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对重大案件,人民检察院驻...

问答题

案情:吕北克与同村村民罗严塔素有矛盾。2017年6月,吕北克与罗严塔因琐事争吵后扭打起来,吕北克的腿被罗严塔用铁锹砍伤,后各自回家。当天夜里,罗严塔失踪。
一周后,有人在吕北克家附近的枯井里发现一具尸体,经鉴定系罗严塔,死因系头部钝器伤。公安机关认为吕北克有重大嫌疑,遂对其予以拘留,并在未取得搜查证的情况下对吕北克家进行搜查,找到并扣押了一把砍柴用的斧子,但上面没有血迹或人体组织。
吕北克在前两次接受讯问时,均否认杀害罗严塔,但其因腿部伤口溃烂发炎,向侦查人员提出医治申请,侦查人员不予理睬,致其伤情加重,疼痛难忍。在第三次接受讯问时,侦查人员告知其如果承认就予以治疗,吕北克不得已承认杀害罗严塔。第四次讯问时,公专机关更换了侦查人员,并将诉讼权利和认罪的法律后果告知吕北克,吕北克仍供述杀害罗严塔。吕北克的妻子方秋林在三次接受公安机关询问时,均称吕北克在被罗严塔砍伤后一直在家中养伤,再未出门。后公安机关将方秋林非法拘禁了二十多个小时,方秋林改称当天夜里吕北克曾单独出去。

本案中哪些证据应当排除?为什么?

参考答案:(1)吕北克的供述应当排除,因为此系吕北克遭受变相肉刑的恶劣手段,在难以忍受的情况下违背意愿作出的供述,应当予以排除。(...

问答题

材料一:2017年8月2日,C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王六、何小三犯贩卖毒品罪,向C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在庭审过程中,被告人王六提出,其归案后被公安人员连续讯问五天五夜,直至昏睡,公安人员将共拍醒后在讯问笔录上签字,其在侦查阶段的有罪供述内容不真实。
法庭审查了王六在侦查阶段的全部供述。经查,王六归案后在侦查阶段共有六次供述,第一、第二次未供认贩卖毒品的行为,第三次供述最为详细。在该次供述中,王六供认了与上家大刘联系购买2400粒麻古,自己先前往与大刘交易,中途安排妻子丁四集毒资交给何小三,指使何小三送来毒资89800元并拿走5000粒麻古出售给下家陈小六,见何小三被抓捕即逃离现场。王六在第四、第五、第六次供述时推翻原有供述,辩称未参与贩卖毒品。
材料二:法庭重点审查了王六第三次供述的背景情况。该份供述时间起于2017年3月28日21时7分,止于同日23时26分;讯问地点在C市L县看守所三楼。经实地察看,该讯问地点并非正式讯问室,中间没有隔离设施。同时,王六的提讯证记载,王六于2017年3月26日17时被押解出看守所,于同年3月29日3时还押,持续时间为两天三夜58小时(中途没有送回看守所关押监室),而王六第三次供述正是形成于这段时间。
第三份供述中注明了对该次讯问进行了同步录音录像。法庭要求公诉机关提供了第三次审讯王六时的同步录音录像。经查,第三次讯问笔录记载讯问时长2小时9分,而同步录音录像资料仅持续12分10秒。法庭播放了该录音录像,发现录音录像的内容仅为侦查人员向王六宣读讯间笔录,不能反映讯问过程。并且录像中反映王六有一定疲倦表情。
法庭审查了公诉机关提交的证明取证合法性的材料。侦查机关作出说明,称讯问期间给王六留有足够休息时间,没有刑讯逼供等非法行为。因录音录像设备只能录制十多分钟,因此未能全程录音承像。除此之外,公诉机关未提请法庭通知侦查人员出庭作证,也未提交其他证明材料。
问题:

请结合本案,谈谈对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中证明标准的理解。

参考答案:我国刑事诉讼法中对于非法证据的排除,规定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证明取证合法性的证明责任,且应当达到证据确实、充分的程度。从法院...

问答题

材料一:2017年8月2日,C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王六、何小三犯贩卖毒品罪,向C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在庭审过程中,被告人王六提出,其归案后被公安人员连续讯问五天五夜,直至昏睡,公安人员将共拍醒后在讯问笔录上签字,其在侦查阶段的有罪供述内容不真实。
法庭审查了王六在侦查阶段的全部供述。经查,王六归案后在侦查阶段共有六次供述,第一、第二次未供认贩卖毒品的行为,第三次供述最为详细。在该次供述中,王六供认了与上家大刘联系购买2400粒麻古,自己先前往与大刘交易,中途安排妻子丁四集毒资交给何小三,指使何小三送来毒资89800元并拿走5000粒麻古出售给下家陈小六,见何小三被抓捕即逃离现场。王六在第四、第五、第六次供述时推翻原有供述,辩称未参与贩卖毒品。
材料二:法庭重点审查了王六第三次供述的背景情况。该份供述时间起于2017年3月28日21时7分,止于同日23时26分;讯问地点在C市L县看守所三楼。经实地察看,该讯问地点并非正式讯问室,中间没有隔离设施。同时,王六的提讯证记载,王六于2017年3月26日17时被押解出看守所,于同年3月29日3时还押,持续时间为两天三夜58小时(中途没有送回看守所关押监室),而王六第三次供述正是形成于这段时间。
第三份供述中注明了对该次讯问进行了同步录音录像。法庭要求公诉机关提供了第三次审讯王六时的同步录音录像。经查,第三次讯问笔录记载讯问时长2小时9分,而同步录音录像资料仅持续12分10秒。法庭播放了该录音录像,发现录音录像的内容仅为侦查人员向王六宣读讯间笔录,不能反映讯问过程。并且录像中反映王六有一定疲倦表情。
法庭审查了公诉机关提交的证明取证合法性的材料。侦查机关作出说明,称讯问期间给王六留有足够休息时间,没有刑讯逼供等非法行为。因录音录像设备只能录制十多分钟,因此未能全程录音承像。除此之外,公诉机关未提请法庭通知侦查人员出庭作证,也未提交其他证明材料。
问题:

对于王六的第三次供述,法院是否应当排除?为什么?

参考答案:应当排除。根据“两高三部”《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通过严重的疲劳审讯所获得的口供属于非法言词...

单项选择题

A.在某甲涉嫌抢劫罪一案中,甲在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认罪认罚,并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在检察院的建议下,本案一审适用速裁程序。但甲在庭审上翻供,并声称认罪认罚具结书并非自愿签订。故法院对本案转而按照第一审普通程序进行审理。
B.在某乙涉嫌盗窃罪一案中,乙于庭审中心脏病发作死亡。法院经过审查,认为现有证据可证明乙无罪,故对乙适用缺席审判程序,并最终宣判乙无罪。
C.在某丙涉嫌强奸罪一案中,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发现,该案实际上为容貌相似的张三所为。故检察院对丙作出不起诉决定,并建议公安机关对本案重新侦查。
D.某地5年内出现了20起手法相似的连环杀人案,1999年1月1日公安机关发现最后一次类似的案件后,此类案件销声匿迹。2019年2月1日,公安机关通过最新的DNA鉴定技术,确定丁为前述系列杀人案犯罪嫌疑人。经公安机关报请,同级人民检察院层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对丁核准追诉。

单项选择题

A.在第一审程序中,增加“速裁程序”一节,与普通程序、简易程序并行。对于符合条件的基层法院一审刑事案件,可以适用速裁程序进行审理。
B.在对案件的评议中,增加法院对认罪认罚案件的量刑建议的处理。修正案要求,对于认罪认罚案件,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时,一般应当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
C.增设值班律师制度,在看守所和人民法院等场所,可以由法律援助机构派驻值班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
D.增加“认罪认罚从宽原则”。

单项选择题

A.在首次讯问王某时,王某声称,若无律师在场,将拒绝接受讯问。对此,侦查人员拒绝了他的要求,并继续进行讯问。
B.由于王某家中尚有无人扶养的母亲,故虽王某符合逮捕条件,公安机关仍对王某采取了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对王某的讯问,只能在王某家中进行。
C.由于李某身上的痕迹、液体、DNA等物质,对于本案的定罪量刑具有关键作用,故虽然李某不同意检查,但经公安机关刑侦部门负责人的批准,仍由法医检查了其身体,并提取相关生物样本。
D.李某报案后,公安机关初步认定王某和张某符合李某的描述。为锁定犯罪嫌疑人,在两名侦查人员的主持下由李某对此二人进行辨认。至少要准备身高、气质、体貌类似的5个人,才可以满足法定的辨认要求。

单项选择题

A.张三的父亲老张。2002年通过司法考试,目前为案发地基层法院法官。
B.张三的母亲李四。2000年已经是青龙律师事务所知名刑辩律师。2010年因辩护人妨害作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期2年执行。
C.王二的父亲老王。现任某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2010年担任刑辩律师以来,经验丰富,业务精干。
D.张三的哥哥张大三,在某律师事务所工作,刚刚取得律师执业证。

单项选择题

A.在审查起诉阶段,某甲(17周岁)认罪认罚,但没有辩护人,检察院应当通知值班律师为其进行辩护。
B.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若犯罪嫌疑人没有委托辩护人,也不属于应当提供法律援助的情形,则检察院应当听取值班律师的意见,并提前为值班律师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必要的便利。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值班律师可以查阅案卷材料。
C.《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辩护的情形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盲、聋、哑人,或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或可能判处无期、死刑的,且没有委托辩护人。
D.在某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县公安局查获了一个黑社会性质的犯罪集团,成员共51人。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时,其中50人已经委托了辩护人。对于没有辩护人的某乙,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为其指派律师进行辩护。

单项选择题

A.在对某甲涉嫌抢劫案的审查起诉过程中,检察院负责捕诉的部门对甲进行了讯问。在检察院对认罪认罚从宽以及自首等制度的详细解说之下,某甲放下了心理包袱,供述了自己一年前入室盗窃的情况。由于案件已经被两次退回补充侦查。检察院只能对抢劫案提起公诉,并把甲涉嫌盗窃的线索移交给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
B.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五日以内审查完毕,作出决定。
C.某乙涉嫌暴力取证罪。检察院经过审查,认为情节显著轻微,不构成犯罪。故应当经检察长批准,对乙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D.某丙涉嫌非法搜查罪。检察院已经两次退回补充侦查,再次审查时,证据仍然不足。本案应当经检察长的批准,对丙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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