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房地产估价机构(以下简称甲机构)于2007年8月出具了一份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银行据此发放了抵押贷款。2009年1月,因借款人不能如期偿还贷款,处置该抵押房地产时实现的价格比甲机构当时的评估价值低很多,银行认为甲机构存在高估,并委托乙房地产估价机构对甲机构2007年8月出具的估价报告进行复核估价。请问:(1)复核估价时应如何确定估价时点、估价对象状况及房地产市场状况?(2)复核估价的估价目的和价值定义应如何表述?2.甲公司为购买某在建工程项目委托乙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其市场价值,估价结果为7500万元。购得该项目后,甲公司对原设计方案进行了修改并取得了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该项目重新开工半年后,甲公司为筹措资金拟以该在建工程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委托丙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其抵押价值,估价结果为9000万元。请问:若上述两个估价结果均是合理的,产生两者差异的原因有哪些?3.某城市规划建设一条环城公路,经过某商品住宅小区南侧。该小区已建成使用3年,共有15幢多层住宅楼,总建筑面积为14000m2。建设环城公路需占用该小区500m2绿地,并拆除一幢面积为900m2的住宅楼。政府拟按规定进行有关补偿和赔偿,委托房地产估价机构进行评估。请问:理论上政府补偿和赔偿的内容应包括哪些方面?
参考答案:(1)复核估价时,若甲机构在确定估价时点时无误,应以甲机构的估价时点为复核估价的估价时点。估价对象的产权性质、使用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