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材料】某电器设备厂筹资新建一生产流水线,该工程设计已完成,施工图纸齐备,施工现场已完成“三通一平”工作,已具备开工条件。工程施工招标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代理招标。招标代理机构编制了标底(800万元)和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中要求工程总工期为365天。按国家工期定额规定,该工程的工期应为460天。
通过资格预审并参加投标的共有A,B,C,D,E等5家施工单位。开标会议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开标结果是这5家投标单位的报价均高出标底近300万元,这一异常引起了业主的注意,为了避免招标失败,业主提出由招标代理机构重新复核和制订新的标底。招标代理机构复核标底后,确认是由于工作失误,漏算部分工程项目,使标底偏低。在修正错误后,招标代理机构重新确定了新的标底。
A,B,C等3家投标单位认为新的标底不合理,向招标人要求撤回投标文件。由于上述问题纠纷导致定标工作在原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一直没有完成。
为早日开工,该业主更改了原定工期和工程结算方式等条件,指定了其中1家施工单位中标。
【背景材料】某工程,业主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工期T(周)不得超过80周,也不应短于60周。
某施工单位决定参与该工程的投标。在基本确定技术方案后,为提高竞争能力,对其中某技术措施拟订了3个方案进行比选。方案一的费用为C1=100+4T;方案二的费用为C2=150+3T;方案三的费用为C3=250+2T。
这种技术措施的3个比选方案对施工网络计划的关键线路均没有影响。各关键工作可压缩的时间及相应增加的费用见表4-39。
假定所有关键工作压缩后不改变关键线路。
如果该工程的施工网络计划如图4-3所示,则压缩哪些关键工作可能改变关键线路?压缩哪些关键工作不会改变关键线路?
根据图4-3可知,压缩关键工作C,E,H可能改变关键线路,压缩关键工作A,M不会改变关键线路。
【背景材料】某工程,业主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工期T(周)不得超过80周,也不应短于60周。
某施工单位决定参与该工程的投标。在基本确定技术方案后,为提高竞争能力,对其中某技术措施拟订了3个方案进行比选。方案一的费用为C1=100+4T;方案二的费用为C2=150+3T;方案三的费用为C3=250+2T。
这种技术措施的3个比选方案对施工网络计划的关键线路均没有影响。各关键工作可压缩的时间及相应增加的费用见表4-39。
假定所有关键工作压缩后不改变关键线路。
【背景材料】某工程,业主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工期T(周)不得超过80周,也不应短于60周。
某施工单位决定参与该工程的投标。在基本确定技术方案后,为提高竞争能力,对其中某技术措施拟订了3个方案进行比选。方案一的费用为C1=100+4T;方案二的费用为C2=150+3T;方案三的费用为C3=250+2T。
这种技术措施的3个比选方案对施工网络计划的关键线路均没有影响。各关键工作可压缩的时间及相应增加的费用见表4-39。
假定所有关键工作压缩后不改变关键线路。
【背景材料】某工程,业主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工期T(周)不得超过80周,也不应短于60周。
某施工单位决定参与该工程的投标。在基本确定技术方案后,为提高竞争能力,对其中某技术措施拟订了3个方案进行比选。方案一的费用为C1=100+4T;方案二的费用为C2=150+3T;方案三的费用为C3=250+2T。
这种技术措施的3个比选方案对施工网络计划的关键线路均没有影响。各关键工作可压缩的时间及相应增加的费用见表4-39。
假定所有关键工作压缩后不改变关键线路。
【背景材料】某工程项目设计人员根据业主的使用要求,提出了3个设计方案。有关专家决定从5个方面(分别以F1~F5表示)对不同方案的功能进行评价,并对各功能的重要性分析如下:F3相对于F4很重要,F3相对于F1较重要,F2和F5同样重要,F4和F5同样重要。各方案单位面积造价及专家对3个方案满足程度的评分结果见表4-33。
在确定某一设计方案后,设计人员按限额设计要求,确定建安工程目标成本额为14000万元。然后以主要分部工程为对象进一步开展价值工程分析。各分部工程评分值及目前成本见表4-35。
试分析各功能项目的功能指数、目标成本(要求分别列出计算式)及应降低额,并确定功能改进顺序(填入表4~36)。
注: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3位。
【背景材料】某工程项目设计人员根据业主的使用要求,提出了3个设计方案。有关专家决定从5个方面(分别以F1~F5表示)对不同方案的功能进行评价,并对各功能的重要性分析如下:F3相对于F4很重要,F3相对于F1较重要,F2和F5同样重要,F4和F5同样重要。各方案单位面积造价及专家对3个方案满足程度的评分结果见表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