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X 纠错
认股权证具有与低价普通股大致相同的性质,从名称和形式来看,认股权证和低价股票的实质一样,都是着眼于企业的长期发展。认股权证与普通股之间的关系,大致等于普通股与该公司的投机性高级证券之间的关系。对于盈利企业,认股权证、股份期权等的行权价格低于当期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时,具有稀释性。对于亏损企业,认证股权、股份期权的假设行权一般不影响净亏损,但增加普通股股数,从而导致每股亏损金额减少,实际上产生了反稀释作用,因此,这种情况下,不应当计算稀释每股收益。
对于稀释性认股权证、股份期权,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一般无需调整分子净利润金额,只需要按照下列步骤对分母普通股加权平均数进行调整:
(1)假设这些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在当期期初(或发行日)已经行权,计算按约定行权价格发行普通股将取得的股款金额。
(2)假设按照当期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发行股票,计算需发行多少普通股能够带来上述相同的股款金额。
(3)比较行使股份期权、认股权证将发行的普通股股数与按照平均市场价格发行的普通股股数,差额部分相当于无对价发行的普通股,作为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的净增加。也就是说,认股权证、股份期权行权时发行的普通股可以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按照平均市场价格发行的普通股,这部分普通股由于是按照市价发行,导致企业经济资源流入与普通股股数同比增加,既没有稀释作用也没有反稀释作用,不影响每股收益金额;另一部分是无对价发行的普通股,这部分普通股由于无对价发行,企业可利用的经济资源没有增加,因此具有稀释性。
你可能喜欢
问答题
问答题
问答题
问答题
问答题
问答题
问答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