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X 纠错
(1)计算本月缴纳的增值税
①本月商场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
=10×17%=1.7(万元)
②本月商场发生的增值税销项税
=(0.3+0.04)×150×17%+2.34/(1+17%)×17%+0.16×100×(1—10%)×17%+1/(1+17%)×17%=11.6(万元)
③本月商场应缴纳的增值税=11.6—1.7=9.9(万元)
注:收取的送货运费10000元应该作为价外收入缴纳增值税。
(2)调整本年应纳税所得额
①业务招待费限额=(1625+30+80)×0.5%=8.68(万元),实际发生额的60%=13×60%=7.8(万元),准予扣7.8万元,业务招待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3-7.8=5.2(万元)
②广告费扣除限额=(1625+30+80)×15%=260.25(万元),企业实际发生50万元,所以可以全部扣除,无需调整应纳税所得额。
③营业外支出中的交通罚款属于行政罚款,不得在税前扣除,税收滞纳金不得在税前扣除,故营业外支出中的这两部分都不得在税前扣除,所以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0.2+2=2.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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