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移动电话占市话的百分比法0.7%~1%(此比例已偏低); (2)移动电话普及率法。
(1)划分邮政局所的等级和各级邮政局所的数量; (2)确定各级邮政局新所的面积标准; (3)进行各级邮政局所的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