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X 纠错
1.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人数或公私章程所定的人数的2/3; 2.公司未弥补的损失达到实收股份的总额的1/3; 3.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5.监理会提议召开时,一般经出席会议1/2以上表权的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特别的(对公司增加或减少资本,公司分立、合并、解散、修改公司章程或变更公司形式)需经代表出席会议的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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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
1.全部股份等额 2.股东人数无上限 3.公开募集资本 4.股份自由转让 5.资合性公司 6.信息公开 7.设立条件严格、程序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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