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X 纠错
1991年2月4日正式通过公布了“公平交易法”,对市场上出现的各种垄断、独占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加以调整和管理。1992年2月28日和1992年6月24日,“公平交易委员会”发布施行“多层次传销管理办法”和“公平交易法施行细则”,台湾地区的竞争法律制度才初步建立起来。其主要特点:(1)反垄断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合并立法;(2)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采取不同的立法原则;(3)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统一由一个行政主管机关负责;(4)规定了惩罚性赔偿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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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
(1)责任形式:单独责任;连带责任 (2)责任内容: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
名词解释
是指在招标活动中,两个以上行为人以协议形式或共同行动限制竞争的共谋行为。
(1)行政强制交易 (2)地区封锁 (3)危害性:破坏了市场的统一性;侵犯市场主体合法经营权;助长不正当竞争
(1)主体必须是经营者 (2)行为在客观上表现为经济优势滥用 (3)主产品和搭售产品互不相干 (4)搭售行为足以给他人造成损害
是指经营者在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违背交易相对方的意愿,强行搭配其他商品或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的行为。
指地方政府、政府经济主管部门或其他政府职能部门,凭借行政权利排斥、限制或妨碍市场竞争的行为。
单项选择题
A.从事经营活动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 B.某些经济组织 C.公民个人 D.各种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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