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X 纠错
(1)租赁合同本质上为债权债务关系,古代民法中,承租人依据合同取得的租赁权只能对应出租人的一系列义务,是纯债权,无法对抗第三人。随着社会的公平正义向经济发展的渗透,包括晚近罗马在内各国或地区民法逐渐强化了对承租人利益的维护力度,“买卖破坏租赁”的原则受到限制直至消失,取而代之以“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买卖不破租赁”的情形显然是对传统合同债相对性原则的突破,使租赁权有了对抗第三人的效力。这一法律现象被称之为“租赁权物权化”或“债权物权化”。
(2)我国也一贯承认“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其中,合同法明确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3)对于我国合同法相关规定的适用,应当注意以下两个问题:
①抵押不破租赁为本条的具体运用。担保法规定,抵押人将已出租财产抵押的,应当书面告知承租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②合同法的规定不限于“买卖不破租赁”,在因互易、赠与等致所有权发生变动的情况下,均有适用的余地。
(4)应当注意的是,租赁权虽存在物权化倾向,但究其本质仍是债权。
①租赁权物权化并未改变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使用、收益权为基础的权利内容;
②租赁权物权化本身存在一定边界,其主要是指通过不动产租赁权的物权化来适度和客观体现;
③根据物权法定主义原则,租赁权不属物权种类。因此,债权物权化的租赁权,其权利属性仍未改变。
你可能喜欢
问答题
问答题
问答题
多项选择题
A.赠与合同解除具有溯及力
B.法定撤销权的行使具有溯及力
C.法定撤销权行使的目的在于对受赠人的忘恩行为进行惩罚
D.法定撤销权行使的目的在于对受赠人不履行义务的行为进行惩罚
E.法定解除权行使的目的在于照顾确实已经处于穷困中的赠与人
多项选择题
A.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的近亲属
B.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C.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D.受赠人实施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E.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
多项选择题
A.在附义务的赠与中
B.赠与人就赠与合同进行了公证
C.赠与人故意不告知赠与财产的瑕疵
D.具有道德义务的赠与
E.赠与人保证赠与的财产无瑕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