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X 纠错

参考答案:由于通知的主要目的是禁止政府投资项目使用带资承包的方式进行建设,因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告知性备案时除了要审查合同条款的实质性内容是否与投标文件及中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一致(工程质量标准、工期、价款)外,首先还应审查资金来源是否属于政府投资项目,通知第一条第二款指出“政府投资项目是指使用各类政府投资资金,包括预算内资金、各类专项建设基金、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的国家主权外债资金建设的项目。党政机关(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及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自筹资金建设的项目,视同政府投资项目”。其次,如果属于政府投资项目,就要审查是否存在垫资条款,所谓垫资,是指承包方在合同签订后,不要求发包方先支付工程款或者支付部分工程款,而是利用自有资金先进场进行施工,待工程施工到一定阶段或者工程全部完成后,由发包方再支付垫付的工程款。在操作实践中垫资分“软垫”和“硬垫”。所谓“软垫”就是指在约定的计划进度的形象节点内,由承包人以自有的材料和劳务报酬完成工程建设,在约定节点完成建设单位才按工程进度正常拨付工程款。所谓“硬垫”则是在一定的形象节点之前所有资金全部由承包人自己掏腰包,在此形象节点之前发包人不支付任何工程价款。相应的按照垫资占工程总造价的比例分为部分垫资和全部垫资。部分垫资是指承包人自己垫付工程总造价的一部分,全部垫资就是整个工程的建设全部由承包人自己来垫付,一直到工程竣工交付使用。无论是部分垫资还是全部垫资,在具体操作模式上可以表现为“软垫”或“硬垫”。因此,告知性备案主要审查质量标准、工期、工程价款、资金来源以及垫资条款等内容。
查答案就用赞题库小程序 还有拍照搜题 语音搜题 快来试试吧
无需下载 立即使用

你可能喜欢

问答题

《关于严禁政府投资项目使用带资承包方式进行建设的通知》中规定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告知性备案制度”。请问:告之性备案应向什么单位告知,备案应向哪个单位备案?

参考答案:2006年1月4日,建设部、发改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等四部委颁布了《关于严禁政府投资项目使用带资承包方式进行建设的通...

问答题

在建工程是否是法律意义上的“物”?施工单位能否将在建工程进行留置,在建工程能否与土地使用权分离?

参考答案:在建工程与商品房不是一个概念,在建工程本身并不是一种不动产。在建工程属于一种特殊的加工承揽物品。最高院黄松有副院长就《建...

问答题

工程施工营业税,缴税地是否在工程施工所在地缴纳?发包人可代扣代缴吗?

参考答案:《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营业税纳税地点:(一)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主...

问答题

商品房有采光权吗?两个不动产之间的距离应当怎么计算?

参考答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有明确的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

问答题

实务中,如何界定道路工程中的主体结构?

参考答案:现行工程法律理论和工程技术理论界并未对道路工程的主体结构作出严格界定。根据建筑法的立法意图及道路工程施工实践,保证道路安...

问答题

下面的情况,应如何理解:房屋产权人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后,承租人依据约定对该房屋进行装修改造(房屋面积15000平方米),承租人通过招标,与一家装修公司签订了装修施工合同,并约定由装修公司垫资施工。在装修中,因承租人违约被房屋产权人解除了租房合同,承租人未支付装修费并人间蒸发。请问:装修公司能否以对装修物享有物权为由向房屋产权人主张权利?能否参照司法解释第26条的规定执行?或者该案有其它的处理思路,请详述。

参考答案:在司法实践中已出现多起类似案件,各地法院处理不尽相同,《司法解释》对此未作针对性解释。我认为这问题也与《司法解释》第26...

问答题

房屋装饰,装修(改造)工程是否属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范畴?能否适用现在的14号司法解释?

参考答案:这个问题涉及《司法解释》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定义。对此,《司法解释》本身没有相应规定,但《合同法》第269条有明确规定:...

问答题

装修工程与装饰工程是一回事吗?将旧楼屋面掀掉重新建一个屋顶还是装修工程吗?

参考答案:装修工程一般是指对建筑结构进行的拆、改、换、造等项目的施工,在装修活动前,要经过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的审批才能开工,以确...

问答题

没有合法报建手续的烂尾楼工程,施工企业如何保障自己的权利?烂尾楼工程是否有优先受偿权?

参考答案:根据最高院司法解释,因发包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只有一种,即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而签订的施工合同。因此,如...

问答题

工程因建设单位进度款不到位而中途停工多次,且最终成为烂尾工程,最后一次停工时已超过合同约定竣工日期六个月。问:施工企业能否行使优先受偿权?“如何行使”?

参考答案:根据最高院关于优先受偿权的司法解释第四条规定,行使优先受偿权的时效为六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
赞题库

赞题库-搜题找答案

(已有500万+用户使用)


  • 历年真题

  • 章节练习

  • 每日一练

  • 高频考题

  • 错题收藏

  • 在线模考

  • 提分密卷

  • 模拟试题

无需下载 立即使用

版权所有©考试资料网(ppkao.com)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