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丙公司承担。因为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的意外灭失风险自合同成立时由买受人承担。
可以不告王某。自诉人明知有其他共同侵害人,而只对部分侵害人提出起诉的,视为自诉人对其他侵害人放弃起诉权利。
(1)作为性义务: A、进货检验义务 B、保证产品质量义务 C、产品质量标识义务 (2)不作为性义务(禁止性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