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X 纠错2013年2月,刘某(女)应聘到某酒店有限公司担任销售部业务员。双方订立两年期劳动合同,约定每月工资由底薪2500元+销售提成组成。单位要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刘某由于在外地已参加社会保险,不想转到A市,遂提出将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费以500元现金补贴的形式每月发放给他,单位同意了。另外单位根据规章制度向刘某收取500元服装押金,承诺工作满半年退还250元,满1年全部退还。上班以来,李某销售业绩良好,月平均提成工资达到3000元。2013年7月以来,公司经济效益严重下滑,于是决定销售部自2013年7月份每人每月减底薪500元,与此同时,由于业务量缩减,提成工资也减到2000元。2013年10月刘某发现已怀孕3个月,10月28日刘某向部门主管请假,要在10月30日上午去医院进行孕期产前检查。因单位那天正好举行推广活动,人手难以调配,主管要求刘某推迟检查,但刘某因已于专家门诊预约,坚持前往。2013年11月10日,单位发放10月份工资时,以刘某旷工半天为由,按照单位规模制度,扣除其工资1000元。
本案中用人单位收取服装押金的行为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应当全额退还。
你可能喜欢
问答题2013年2月,刘某(女)应聘到某酒店有限公司担任销售部业务员。双方订立两年期劳动合同,约定每月工资由底薪2500元+销售提成组成。单位要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刘某由于在外地已参加社会保险,不想转到A市,遂提出将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费以500元现金补贴的形式每月发放给他,单位同意了。另外单位根据规章制度向刘某收取500元服装押金,承诺工作满半年退还250元,满1年全部退还。上班以来,李某销售业绩良好,月平均提成工资达到3000元。2013年7月以来,公司经济效益严重下滑,于是决定销售部自2013年7月份每人每月减底薪500元,与此同时,由于业务量缩减,提成工资也减到2000元。2013年10月刘某发现已怀孕3个月,10月28日刘某向部门主管请假,要在10月30日上午去医院进行孕期产前检查。因单位那天正好举行推广活动,人手难以调配,主管要求刘某推迟检查,但刘某因已于专家门诊预约,坚持前往。2013年11月10日,单位发放10月份工资时,以刘某旷工半天为由,按照单位规模制度,扣除其工资1000元。
问答题2013年2月,刘某(女)应聘到某酒店有限公司担任销售部业务员。双方订立两年期劳动合同,约定每月工资由底薪2500元+销售提成组成。单位要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刘某由于在外地已参加社会保险,不想转到A市,遂提出将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费以500元现金补贴的形式每月发放给他,单位同意了。另外单位根据规章制度向刘某收取500元服装押金,承诺工作满半年退还250元,满1年全部退还。上班以来,李某销售业绩良好,月平均提成工资达到3000元。2013年7月以来,公司经济效益严重下滑,于是决定销售部自2013年7月份每人每月减底薪500元,与此同时,由于业务量缩减,提成工资也减到2000元。2013年10月刘某发现已怀孕3个月,10月28日刘某向部门主管请假,要在10月30日上午去医院进行孕期产前检查。因单位那天正好举行推广活动,人手难以调配,主管要求刘某推迟检查,但刘某因已于专家门诊预约,坚持前往。2013年11月10日,单位发放10月份工资时,以刘某旷工半天为由,按照单位规模制度,扣除其工资1000元。
问答题2013年2月,刘某(女)应聘到某酒店有限公司担任销售部业务员。双方订立两年期劳动合同,约定每月工资由底薪2500元+销售提成组成。单位要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刘某由于在外地已参加社会保险,不想转到A市,遂提出将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费以500元现金补贴的形式每月发放给他,单位同意了。另外单位根据规章制度向刘某收取500元服装押金,承诺工作满半年退还250元,满1年全部退还。上班以来,李某销售业绩良好,月平均提成工资达到3000元。2013年7月以来,公司经济效益严重下滑,于是决定销售部自2013年7月份每人每月减底薪500元,与此同时,由于业务量缩减,提成工资也减到2000元。2013年10月刘某发现已怀孕3个月,10月28日刘某向部门主管请假,要在10月30日上午去医院进行孕期产前检查。因单位那天正好举行推广活动,人手难以调配,主管要求刘某推迟检查,但刘某因已于专家门诊预约,坚持前往。2013年11月10日,单位发放10月份工资时,以刘某旷工半天为由,按照单位规模制度,扣除其工资1000元。
问答题2013年2月,刘某(女)应聘到某酒店有限公司担任销售部业务员。双方订立两年期劳动合同,约定每月工资由底薪2500元+销售提成组成。单位要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刘某由于在外地已参加社会保险,不想转到A市,遂提出将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费以500元现金补贴的形式每月发放给他,单位同意了。另外单位根据规章制度向刘某收取500元服装押金,承诺工作满半年退还250元,满1年全部退还。上班以来,李某销售业绩良好,月平均提成工资达到3000元。2013年7月以来,公司经济效益严重下滑,于是决定销售部自2013年7月份每人每月减底薪500元,与此同时,由于业务量缩减,提成工资也减到2000元。2013年10月刘某发现已怀孕3个月,10月28日刘某向部门主管请假,要在10月30日上午去医院进行孕期产前检查。因单位那天正好举行推广活动,人手难以调配,主管要求刘某推迟检查,但刘某因已于专家门诊预约,坚持前往。2013年11月10日,单位发放10月份工资时,以刘某旷工半天为由,按照单位规模制度,扣除其工资1000元。
问答题李某等七名职工向区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反映A公司安排全厂职工超时加班。经查,A公司一直执行标准工时制度,近期由于产品需求大增,企业为按时交货,安排职工加班加点,并征得了职工的同意,不愿意的可不加班。职工平均每天加班3至4小时,周六、周日也不休息,职工每月加班60至200小时不等。A公司辩称:职工为提高工资收入愿意加班,公司也已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向职工支付了奖金。因此,公司的做法并无不妥之处。
问答题李某等七名职工向区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反映A公司安排全厂职工超时加班。经查,A公司一直执行标准工时制度,近期由于产品需求大增,企业为按时交货,安排职工加班加点,并征得了职工的同意,不愿意的可不加班。职工平均每天加班3至4小时,周六、周日也不休息,职工每月加班60至200小时不等。A公司辩称:职工为提高工资收入愿意加班,公司也已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向职工支付了奖金。因此,公司的做法并无不妥之处。
我国现行的工时制度有:标准工时制、不定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问答题李某等七名职工向区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反映A公司安排全厂职工超时加班。经查,A公司一直执行标准工时制度,近期由于产品需求大增,企业为按时交货,安排职工加班加点,并征得了职工的同意,不愿意的可不加班。职工平均每天加班3至4小时,周六、周日也不休息,职工每月加班60至200小时不等。A公司辩称:职工为提高工资收入愿意加班,公司也已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向职工支付了奖金。因此,公司的做法并无不妥之处。
问答题胡某于2009年1月5日进入甲银行天津分行从事保安工作,双方于2009年2月1日签订了一份期限为2009年2月1日至2012年11月30日的《劳动合同》。2012年11月30日,双方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终止协议书》,并在该协议中约定:双方一致同意劳动合同于2012年11月30日终止,该分行支付胡某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9000元。协议文本的落款处,在乙方签字位置有胡某的亲笔签名,在甲方签字位置盖有该分行负责人的私章和单位公章。胡某于当天收到一份该分行的《劳动合同终止通知书》,并在回执单上签了名。2012年12月1日,申请人填写了一份《某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求职登记表》。当天又与某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书》,基本内容是:甲方(人力资源中心)委派乙方(胡某)到甲银行天津分行(即胡某之前的工作单位)工作,工作期限2年,自2012年12月1日起至2014年11月30日止,岗位为保安。胡某随即又与该分行签订了一份《被派遣劳动者上岗协议》。某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按月支付胡某工资并交纳了各项社会保险费。2014年1月15日,胡某申请向基层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请求:1.确认申请人与某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2.确认申请人自2012年12月1日至2014年1月15日与甲银行天津分行存在劳动关系;3.请求甲银行天津分行支付2009年1月5日至2014年1月15日的休息日加班工资20000元。
问答题胡某于2009年1月5日进入甲银行天津分行从事保安工作,双方于2009年2月1日签订了一份期限为2009年2月1日至2012年11月30日的《劳动合同》。2012年11月30日,双方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终止协议书》,并在该协议中约定:双方一致同意劳动合同于2012年11月30日终止,该分行支付胡某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9000元。协议文本的落款处,在乙方签字位置有胡某的亲笔签名,在甲方签字位置盖有该分行负责人的私章和单位公章。胡某于当天收到一份该分行的《劳动合同终止通知书》,并在回执单上签了名。2012年12月1日,申请人填写了一份《某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求职登记表》。当天又与某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书》,基本内容是:甲方(人力资源中心)委派乙方(胡某)到甲银行天津分行(即胡某之前的工作单位)工作,工作期限2年,自2012年12月1日起至2014年11月30日止,岗位为保安。胡某随即又与该分行签订了一份《被派遣劳动者上岗协议》。某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按月支付胡某工资并交纳了各项社会保险费。2014年1月15日,胡某申请向基层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请求:1.确认申请人与某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2.确认申请人自2012年12月1日至2014年1月15日与甲银行天津分行存在劳动关系;3.请求甲银行天津分行支付2009年1月5日至2014年1月15日的休息日加班工资20000元。
与某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存在劳动关系。
问答题胡某于2009年1月5日进入甲银行天津分行从事保安工作,双方于2009年2月1日签订了一份期限为2009年2月1日至2012年11月30日的《劳动合同》。2012年11月30日,双方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终止协议书》,并在该协议中约定:双方一致同意劳动合同于2012年11月30日终止,该分行支付胡某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9000元。协议文本的落款处,在乙方签字位置有胡某的亲笔签名,在甲方签字位置盖有该分行负责人的私章和单位公章。胡某于当天收到一份该分行的《劳动合同终止通知书》,并在回执单上签了名。2012年12月1日,申请人填写了一份《某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求职登记表》。当天又与某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书》,基本内容是:甲方(人力资源中心)委派乙方(胡某)到甲银行天津分行(即胡某之前的工作单位)工作,工作期限2年,自2012年12月1日起至2014年11月30日止,岗位为保安。胡某随即又与该分行签订了一份《被派遣劳动者上岗协议》。某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按月支付胡某工资并交纳了各项社会保险费。2014年1月15日,胡某申请向基层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请求:1.确认申请人与某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2.确认申请人自2012年12月1日至2014年1月15日与甲银行天津分行存在劳动关系;3.请求甲银行天津分行支付2009年1月5日至2014年1月15日的休息日加班工资2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