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犯罪行为人的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全部强制无偿收归国有的刑罚方法。
即在条文中较为详细地描述具体犯罪的构成特征。
是指某一类犯罪所共同侵犯的客体,也就是某一类犯罪所共同侵犯的、而为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的某一个部分或者某一个方面。
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状态。
是指已经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状态。
A.“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B.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C.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认定为故意杀人罪和交通肇事罪,实行数罪并罚 D.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是交通肇事罪的结果加重犯,只需要以交通肇事罪一罪定罪处罚,不实行数罪并罚
A.客体的错误 B.对象的错误 C.工具的错误 D.因果关系的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