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人治主义传统。 第二,德治主义传统 第三,民本主义传统。 第四,泛刑主义传统。 第五,无讼主义传统。
A.国内法与国际法 B.成文法与不成文法 C.一般法与个别法 D.根本法与普通法
A.职业道德 B.职业信仰 C.职业技术 D.职业语言
(1)形成的条件和表现形式不同; (2)调整的社会关系的范围不完全相同; (3)法与道德的前途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