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概论章节练习(2019.06.21)

来源:考试资料网

问答题

参考答案:

(1)新颖性
(2)创造性
(3)实用性

问答题

参考答案: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1.事务执行方式: (1)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事务。 &e...

问答题某合伙企业委托一名合伙人与某公司签订了一份合同,但合伙企业内部实现规定,该合伙人必须将合同交全体合伙人审查同意后,方可签字。后来该合伙人未经其它合伙人统一就签署了合同。

参考答案:该合伙企业不能主张合同无效。我国《合同法》规定,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预计对外代表企业的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不...

问答题

参考答案:1.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之后按照下列顺序分配:优先清 偿的是: 有担保的债权...

问答题A县某石化染料厂、硫酸厂长期将含酸废水通过其排污管道排入离其厂区不远的一条河流,该河河水流入位于B县的镜花湖。2003年上半年,当地由于长期干旱无雨,湖水水位下降,但工厂排放的含酸废水却没有减少,致使湖水呈酸性。B县周楼村村民周某承包湖面养鱼多年,一直未发生大量死鱼现象。但从2003年6月开始,水面漂浮的死鱼却越来越多。环保部门对湖水监测的结果,pH值为4.8.对死鱼进行化验分析,其结论为受酸水腐蚀而死。经B县渔业行政管理部门核定,死鱼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为25万元。周某沿河找到石化染料厂和硫酸厂两家排污单位,要求其赔偿死鱼损失,遭到拒绝。于是周某向B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石化染料厂提交了由A县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其排放的废水pH值符合排放标准的监测报告,并认为不应由其承担污染死鱼赔偿责任。硫酸厂认为,虽然自己排放的废水没有达到排放标准,但已经向环保部门缴纳超标排污费,也不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B县人民法院仍然判决石化染料厂向原告周某赔偿10万元,硫酸厂赔偿15万元。问:

参考答案:硫酸厂的辩解也不能成立,因为其交纳排污费并不免除其赔偿污染损害的责任,现有损害发生,其仍然要承担法律责任

问答题

参考答案:募股集资的公开性;股东数额的广泛性;股份的等额性;股份可自由转让性;设立要求相对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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