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B.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C.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D.磋商保证金数额应当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1%。
A.供应商B.采购人C.采购代理机构D.财政部门
A.3日;7日 B.3个工作日;7个工作日 C.7日;15日 D.7个工作日;15个工作日
A.1B.2C.3D.5
A.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B.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C.供应商资格要求及供应商的地址、联系方式 D.提交资格申请及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及资格审查日期 E.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A.5天 B.5个工作日 C.7天 D.7个工作日
A.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C.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 D.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