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王先生于2005年8月15日从某商店以1470元购买了一台洗衣机,2005年10月6日和2005年12月14日修理了两次,此后使用至2006年4月28日,发现洗衣机通电时外壳带电,无法继续使用。王先生到商店要求换机,因商店没有同型号同规格的机器,王先生又不愿意更换其他型号机器而要求退货,商店答复:如果退货,要收取折旧费,洗衣机不能白用8个月。王先生认为:收折旧费不合理,向当地消协进行咨询。
问答题2006年2月,河东区消费者王某家中某品牌25英寸电视机突然起火燃烧,因灭火及时,未造成其他损失。因王某的电视机是在兰山区某经销商处购买,逐向兰山区消协投诉,兰山区消协接到投诉后,立即派人现场取证,情况核实后,马上联系电视机经销商和生产厂家。生产厂家先是以电视机燃烧的原因不能查清为由拒绝赔偿,后经兰山区消协多次调解,电视机厂和消费者王某达成协议,电视机厂一次性赔偿给消费者王某5000余元现金,并赠送29英寸新电视机一台和DVD一台,消费者王某对此非常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