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或者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A.公司工作人员贾某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 B.公司工作人员王某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手续费归个人所有 C.国有公司中从事公务的李某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 D.国有公司张某业余时间利用自己的技术帮助某私营企业改造设备,谋取个人利益,数额较大
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的心理态度。
是指行为人构成犯罪和承担刑事责任所必需的,行为人具备的刑法意义上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