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地震工作方针是:实行“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
每年10月的第二个星期三。
福建省闽南地区,包括福州、泉州和漳州等地。
(1)地震监测;(2)地震预报;(3)震害防御;(4)地震应急;(5)地震救灾与重建。
198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