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海洋行政主体对被认为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所给予的一种制裁。
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实施机关管辖。
责令停止建设、运行,限期补办手续,并处以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
大于100吨。
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海域使用金的征收标准,由各地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可以一次性交纳也可以按年度缴纳。按年度缴纳的每年每亩不得低于100元。